•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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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國疫苗傷害賠償實施半年 共收400申請 獲批不到5宗

[2021.12.17] 發表
加拿大的疫苗傷害賠償已收到400宗賠償申請,迄今只有不到5宗被批准。

【明報專訊】加拿大的國家疫苗傷害賠償計劃周四公布最新數字,自今年6月該計劃正式推出至2021年11月30日,該計劃收到400份與新冠肺炎疫苗有關的傷害賠償申請,迄今只有不到5宗被批准。

疫苗傷害支援計劃(Vaccine Injury Support Program)首先於2020年12月宣布,並於2021年6月正式推出。雖然接種疫苗後出現嚴重反應十分罕見,但這種情形確實有發生。據加拿大公眾衛生局(PHAC),約每10,000名接種新冠肺炎疫苗者,會有一人出現嚴重反應。根據最新數字,索賠案中的387宗已獲指定了一名案件經理,64宗因不合索賠資格標準或因資料不全無法繼續處理而被駁回,323件被認為可受理。

PHAC表示,賠償計劃界定的嚴重或永久性傷害,是指病人經歷過「危及生命或改變生活的傷害,可能需要住院治療,或住院時間需要延長,並導致持續或嚴重的殘障或無行為能力,或結果為先天性畸形或死亡。」此外,申請索賠者必須是在2020年12月8日或以後,在加拿大接種新冠肺炎疫苗出現這些嚴重和持續傷害者。

在可受理的索賠案中,127宗仍需一名醫生進行初步醫療審查,以決定是否仍需要額外的醫療紀錄,196件已通過初步醫療審查。如果醫療審查完成,審查醫生將會繼續蒐集額外的醫療紀錄,目前這樣的案件有189宗。疫苗傷害支援計劃指出,這是索賠過程中「最長的步驟」。

在這些索賠案中,5宗被認為已經完成,並正在等待醫學審查委員會(Medical Review Board)的覆核。根據PHAC,委員會是由具有相關經驗的醫生組成,將決定傷害和接種疫苗間是否有關連。

代表PHAC管理疫苗傷害支援計劃的RCGT Consulting表示,僅有不到5宗的索賠案已被醫學審查委員會評鑑並批准。

如果傷害和疫苗間的關連可以被確定,賠償金額將以個案方式處理,賠償可追溯自傷害或死亡發生之日。

PHAC表示,基於隱私考慮,賠償金額不會公布,直至人數多到足以保護索賠人的隱私為止。PHAC將於2022年6月1日再度更新索賠信息。

迄至12月3日止,加拿大共有28,825宗接種疫苗後出現不良反應的報告,約佔施打疫苗總劑數的0.047%。在出現不良反應的人們中,6,581人情況嚴重,約佔總劑數0.011%。

根據CTVNews.ca疫苗追蹤,迄至周三止,加拿大共施打了63,882,150劑疫苗,逾80%合資格接種疫苗的人口,即5歲及以上國民,都已完全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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