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家健冤案 師爺大狀轉區院審
【明報專訊】25歲青年馬家健因企圖販毒判囚23年,服刑5年後上訴得直撤罪,並揭發疑被「師爺」陳強利游說認罪。陳強利及涉處理青年認罪的大律師張曉惠同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兩人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申請押後審訊,待轉介至區域法院獲批,明年1月10日再訊。陳強利再被拒保釋,張曉惠則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首被告陳強利(58歲)昨被押解到庭,由大律師John Marray代表應訊,兩名被告均更換律師代表;陳亦放棄8天覆核保釋權利。次被告張曉惠獲准保釋,由4名男女護送登上白色七人車離開。
控罪書稱,兩名被告於2017年1月27日至11月21日期間,與馬家健一同串謀與其他人妨礙司法公正,即就荃灣法院刑事案件2016年第2496號的相關刑事案件,虛假地表示馬家健的友人洪智謙沒要求馬接收郵包,聲稱洪沒涉案;據高院判辭,馬涉答應洪借出地址收取郵包,郵包後來被揭藏毒。據悉洪智謙暫未被列入控方證人列表。
【案件編號:KCCC 237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