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利班禁女演員參演電視劇
重新掌控阿富汗政權的塔利班周日(21日)公布新「宗教指引」,包括要求電視頻道停止播放有女演員參與的電視劇,又要求女記者及主播報道新聞時要戴頭巾。有當地記者稱部分規定含糊不清,有待當局解釋。
新公布的「指引」包括8項規定,除了限制女記者及主播的衣著及要求停播有女性參演的劇集之外,亦禁止被認為違反伊斯蘭教法原則和阿富汗價值觀的電影,拍攝男性展示私密部位的影片、侮辱宗教或可能被視為冒犯阿富汗人的喜劇或娛樂節目都被禁止。
塔利班的「勸善懲惡部」發言人稱上述「並非規定而是宗教指引」,不過代表阿富汗記者的組織成員穆賈迪迪(Hujjatullah Mujaddedi)稱,塔利班最新公布的限制出乎意料,認為部分規定難以實行,而若執行的話可能導致部分廣播機構要關閉。
阿富汗在1996至2001年由塔利班主政期間禁止電視、電影和其他形式的娛樂,稱它們道德敗壞,當時只有名為「伊斯蘭教法之聲」(Voice of Sharia)的電台,播放政府宣傳和伊斯蘭節目。(法新社/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