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母記招邀對質 陳同佳不會出席
【明報專訊】涉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的疑犯陳同佳因洗黑錢罪在港服刑出獄近兩年,至今未兌現赴台自首承諾。潘曉穎母親(圖)昨早再透過網台「MIHK.tv」發放錄音,公布她將於明早11時在政總門外見記者,並表示邀請保安局長鄧炳強、警務處長蕭澤頤、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民建聯李慧k和周浩鼎,以及陳同佳及其父母出席,冀當面問清楚,並要求陳同佳即場致電投案。
管浩鳴李慧k周浩鼎拒出席
管浩鳴昨晚向傳媒表示,陳同佳已知道潘母的邀請,但他不會出席,未有說明原因。管浩鳴、李慧k和周浩鼎亦分別回覆說不會出席。
潘母:準備電話 促陳即場投案
潘母表示,台灣政府早已公開投案的聯絡電話,惟陳同佳一直沒投案,批評他諸多藉口。她明天會準備電話,內有投案電話號碼,「畀殺人兇手陳同佳,當住全香港人面前,即場打呢個電話投案」,正如他出獄當日許下的承諾。她又指既然特區政府無能力解決陳同佳殺人案,希望中聯辦主任駱惠寧介入。
保安局長鄧炳強早前接受有線新聞專訪,被問潘母希望與陳同佳對話,保安局會否協調,他說「這件事上保安局沒有角色」,一個人是否願意見另一個人,法例上沒有要求。對於市民在街上碰到殺人犯或會害怕,鄧說很難控制每人的想法,「香港有好多殺人犯,坐完監出薄A都係一個人謘A都係要正常生活謘v。被問是否要大家原諒陳同佳,他說陳在港犯的罪行已完結,並已服刑。
鄧炳強:殺人犯坐完監都要正常生活
就潘母的邀請,保安局發言人表示,稍後會回覆她。至於港府在陳同佳案還有沒有參與角色、有否與台灣政府聯繫,局方表示特區政府一直希望陳同佳可盡早赴台承擔法律責任,重申現時解決事件、批准陳赴台承擔法律責任的主導權在台灣當局,只要台灣批准入境,雙方警務單位便可展開行程安排研究。
有關蕭澤頤明天會否出席,警方表示,在保安局回覆潘母時會一併回覆。
李慧k則稱,從報道得知陳已離開警方安排的住所,潘太將約見官員及陳商討事情進展,即陳回台事宜,「據我所知民建聯無再獲得任何其他資料或曾因此接見或會見任何人,我所知潘媽曾交帶我們如非此事有進展毋須找她,除近日傳來所謂『邀請』, 亦暫無任何方面有進一步接觸」。她重申其個人堅持,指陳同佳必須為此案交代。
周浩鼎稱一直以來希望陳同佳盡快往台灣自首,籲台灣當局不要再政治操弄。他認為事件關鍵在台灣態度,盡快批予簽證讓陳到台灣自首及接受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