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無移交疑犯協議 內地犯送港罕見
【明報專訊】保安局前局長、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昨日表示,中港兩地現時沒有移交疑犯協議,但過往不時有香港犯案的香港居民在內地被捕後,內地執法部門會在口岸將疑犯交予香港警方或遣返相關人等返港,惟絕少將內地疑犯送到香港,也沒法律規定內地要移交內地疑犯予香港。
多次遣返港疑犯 包括12港人案
香港與內地及台灣等地沒有簽署移交逃犯安排,特首林鄭月娥在2019年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讓逃犯可移送內地,引發其後的反修例運動。
近年內地執法部門多次安排涉嫌在香港犯法的香港疑犯「移交」返港,包括12港人偷渡案被告,其中8人在內地因偷越邊境罪成判囚7個月、刑滿出獄後,香港警方在口岸分批接收他們(見表),並繼續在港案件的司法程序。
至於涉高級督察林婉儀殉職一案被捕的兩名內地疑犯,葉劉淑儀稱,由於疑犯為內地人、涉在內地犯法、在內地被捕,內地對此擁有司法管轄權,即會在內地審訊。被問如果有關疑犯涉走私而違反香港法例,會否須來港審訊,葉太表示中港兩地沒有移交疑犯協議,加上疑犯為內地人,無法律規定內地要交疑犯予香港。
消息人士:警續調查 報告交死因庭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陳克勤亦相信有關案件會在內地審訊,香港警方在蒐證方面可提供協助。另外,消息人士表示,警方調查工作仍會繼續,日後亦會交調查報告予死因裁判官決定是否召開死因研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