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高級公務員聘任 或可交外人主理
【明報專訊】《施政報告》提及將檢視公務員高層職位的選拔、聘任機制。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在電視節目上,以將開設的公務員學院校長一職為例,認為除了公務員「自己人」外,亦可找行會成員等政府以外的人成立聘任委員會,認為有外來經驗者,會找到更適合人選。她說會開放招聘,供公務員及外來者競爭。
工會促與公務員團體商遴選程序
香港高級公務員協會主席李方沖認為,公務員學院校長作為首長級第6級高層職位,開放招聘供外來者申請亦無可厚非。他認為遴選程序須多與公務員團體商討,再看指引、大方向如何實行,若由公務員以外人員成立遴選委員會,人選應合理、服眾,亦冀本身有專業經驗。
林太在施政報告提及已要求公務員事務局長按「能者居之」原則,檢視高層公務員選拔聘任機制。她昨在now TV《大鳴大放》上,被主持人胡定旭問是否因近年有官員被批評作為不多、單靠年資升職,她強調有關建議並非批評現任同事。她說公務員除了執行力強,更需要領導力、創新力強,「在高級位置,要領導部門,便要創新,不能只是守業」。
被問到現時制度如何覓得適當人選,林太以公務員學院校長為例,稱會向公務員及外來者開放招聘,認為可作考核。她稱公務員可申請職位,「然後選擇他的,都不應只得公務員事務局長、自己人,請行會成員、請你(指胡定旭)做聘任委員會主席也可以的」。
林太在商台《政經星期六》稱,常秘、部門首長等高層公務員可用更開放態度委聘,要求申請人展示抱負。她另提及近年政府在重大事項上往往未能有效傳達信息,「你一講,已有另一股力量演繹,說政府有陰謀」,認為政府需加快解說。
(2021年施政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