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聚案供辭提港獨 控方欲呈堂官拒絕
【明報專訊】控方其中一個針對被告馬俊文的指控,是馬於去年8月15日在太古廣場外悼念梁凌杰逝世一年的言論,而他早前已就該日活動,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限聚令罪成,罰款1萬元。控方昨日開庭後表示,打算引用該案審訊時馬在庭上自辯的證供呈堂,遭辯方反對,指呈堂內容或對被告不利。陳官最終不批准控方在舉證階段使用該案證供或任何求情論述,惟容許控方可在適合階段再申請。
辯方:沒律師代表 或「講多驉v
控方指出,被告在該違限聚令的案件審訊時,其自辯供辭曾稱「宣揚港獨,醞釀下一場時代革命」,當中談及到場目的,相關內容屬於證據,證明被告有煽動他人的意圖,故認為可以呈堂。辯方就此提出反對,指被告每次被警方拘捕時均保持緘默,且他在該案審訊時沒有法律代表,或在自辯時「講多驉v。陳官考慮或對被告不利,拒絕控方呈交該案證供。
另外,控方昨午傳召去年8月15日票控被告的督察江如騰作供。江稱,當日被告與李國永和鄭潔嫦被票控違反限聚令。他發告票時,被告一度高叫「民族自強,香港獨立」、「香港人建國」口號,遂警告被告有可能違反國安法,叫喊上述口號是分裂及顛覆國家行為,或被刑事檢控;被告回應稱「有機會、有可能咋」,其後停止叫喊及離開。江表示,當時沒有人響應被告叫喊口號。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