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受賄7343萬 滬前公安局長認貪候判
【明報專訊】上海市前副市長、前市公安局長龔道安(圖)去年被查,其受賄案昨日在河北唐山中級法院審理。據控方稱, 龔擔任職務期間,非法收受財物7343萬(人民幣,下同)。他貪腐時間長達21年,直到落馬前仍受賄。龔當庭認罪、悔罪,案件擇期宣判。
央視報道,據檢方指控,龔在1999年下半年至2020年7月,在湖北、上海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折合7343萬。龔道安在去年8月受查,今年初被開除黨籍公職。當時通報「罪狀」稱,龔喪失政治原則,參與在黨內搞團團伙伙;又稱他長期接受宴請,利用職務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等。龔道安現年57歲,1981年起在湖北警界工作,2010年進京,先後出任公安部十二局副局長、局長,2017年空降上海。
中共公安系統去年大整頓,高官接連落馬。在龔被查之前,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重慶市副市長兼公安局長鄧恢林已相繼被查。其中鄧案上周五(10日)已審理,他被控受賄4267萬,當庭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