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內缺應急照明 經理:一盞都叫有
【明報專訊】呈堂的時昌迷你倉維修清單顯示,2015年底至2016年中涉事3樓至7樓迷你倉一直欠缺俗稱「貓頭鷹燈」的應急照明燈。時昌迷你倉助理物業經理呂國榮承認此事,表明「一盞(燈)都叫有,問題是足夠與否」。他解釋,貓頭鷹燈不屬緊急維修設施,公司只有一名維修電器技工。
片段所見,最先起火的3樓迷你倉漆黑一片,令人關注倉內照明有否正常運作。呂國榮承認,涉事迷你倉要做間隔改動工程,包括起火的3樓在內,共有5層迷你倉欠缺貓頭鷹燈。不過,他不清楚法例規定要安裝多少盞,「入職以來,公司無規定要有這方面的知識」。
沒留意倉庫間距「不會用尺量」
最先起火的3樓設有約301個迷你倉,死者家屬一方向呂國榮問到,他是否知悉部分倉庫之間的距離少於1米。呂表示沒有留意,而且他巡倉時「不會用尺量度走廊」。本案發生後,消防處向迷你倉業界發指引,例如要求迷你倉預留2.4米闊走火通道。呂表示,現時青衣和新蒲崗迷你倉設有2.4米闊走廊,已符要求。
此外,迷你倉外牆案發時懸掛一塊大型廣告板,遮蓋不少窗戶。呂國榮表示,沒有收過業主通知要拆除廣告板,亦不清楚公司有否向業主提供迷你倉結構圖則。
(迷你倉大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