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衣色狼3天襲兩女子 控方求加重刑期
新北市48歲有性侵前科積犯張文杉,身穿雨衣在新北市八里自行車道埋伏,專挑夜間運動或返家婦女,3天內企圖性侵2名女子,所幸其中一女大聲呼救、另一女死命掙扎又逢月事,才未遭惡狼進一步侵害,但已飽受驚嚇;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畫面,在第二宗案件發生後翌日逮捕張嫌,士林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聲押獲准,本月3日將他起訴,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張文杉11年前隨機性侵女子,判刑10年並入獄,因在監表現良好縮短刑期,去年1月14日出獄,雖未上電子腳鐐,但屬列管性侵犯,派出所仍需每星期到他家查訪兩次。
警方調查,今年6月4日晚間8時許,張嫌到新北市八里龍米路一段附近的自行車道埋伏,見一名穿運動背心的慢跑女身材豐滿,竟衝上前熊抱她,企圖拖進一旁草叢性侵。
被害人大聲呼救,張嫌連忙逃逸,被害人報案。
蘆洲警分局追查之際,6月7日晚間8時許,張嫌又在離第一次案發處7.6公里自行車道埋伏,一名女子下班返家遭尾隨,張嫌將女子推倒在頂罟公園草地上,摀住嘴巴阻止呼救,強脫內褲企圖侵害,被害人剛好月事,且掙扎反抗,張嫌才逃離。
警方獲報,發現歹徒手法如出一轍,因地緣關係,加上被害人稱犯嫌身形偏小、身穿全套雨衣,警方懷疑為張姓性侵犯所為,到他藏身處埋伏,6月8日將他逮捕歸案。
張嫌到案後否認犯行,警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張嫌被收押,檢方認為其過去惡行重大,5年內再犯,起訴並建請法院加重其刑。(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