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推暫時性疫苗證明 違者罰款750商戶千元
【明報專訊】安省政府昨(1日)宣布推出「新冠疫苗接種證明系統」,從9月22日開始,安省居民在進入健身房、餐廳的堂食、電影院和音樂廳等提供非必需服務的商業場所時,需要提供自己已完全接種新冠疫苗的證明。違反疫苗證明政策的個人,將面臨750元的罰款,商戶的罰款則為1,000元。
不過,安省居民進入零售商店購物,則毋需提供疫苗接種證明。安省省長道格福特在昨天強調,疫苗接種證明的推出,旨在確保提供非必需服務的商戶和場所,能在由Delta變種病毒主導的第四波疫情爆發期間繼續開放。他說:「在與醫學專家開展深入的討論後,決定推出疫苗證明政策,這是基於證據和最佳的建議。在一些病毒傳播風險最高的特定室內場所,疫苗接種將是強制性的,因為人們不能一直戴口罩。」
上述新政策將不適用於年齡在12歲以下的兒童以及因醫療原因而無法接種疫苗的人士。
安省省府並將在10月22日再推出正式的疫苗證明,其中包括了包含了疫苗接種收據內相同信息的二維碼,以及供商戶掃描和核實二維碼的應用程式。省府現正開發這一應用程式,目的是減輕商戶的負擔,因為商戶需要確認顧客是否已接種了疫苗。
安省省府警告說,新冠病毒檢測的結果為陰性的證明,將不能取代疫苗接種證明。不過,在9月22日至10月12日這期間,省府會豁免尚未完全接種新冠疫苗的人士出席婚禮和葬禮,他們僅需提供在48個小時內接受新冠病毒檢測的結果呈陰性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