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局強打針 員工針後3日亡 疫苗基金未錄死亡個案獲賠
【明報專訊】醫管局員工由9月1日起須接種新冠疫苗,否則要自費兩周一檢,持有醫療證明不適合接種者可獲發還檢測費用。該局證實,九龍醫院一名員工在上月26日在九龍醫院員工注射站接種首劑科興新冠疫,3日後不治,個案已轉交死因裁判官跟進。
醫管局昨晚回應稱,該名員工上月28日清晨因急性胸口痛,送入聯合醫院急症室,初步診斷為急性心臟病,搶救後送往心臟深切治療病房繼續接受治療,其後情G惡化,29日不治。
針後兩日心口痛 初步診斷急性心臟病
新冠疫苗接種計劃推出逾半年,逾400萬人已打最少一針,佔合資格人口約六成。政府最新數據顯示,截至8月29日的一周,衛生署接獲187宗打疫苗的異常事件報告,當中沒有在打針後14日內死亡、與疫苗有潛在關聯的個案。同期再有4名青少年打針後懷疑心肌炎或心包炎,分別涉及兩名13歲、一名14歲及一名15歲的男子,他們在接種BioNTech(復必泰)後1至14天內出現胸痛,情G穩定。
此外,截至8月23日,疫苗保障基金接獲338宗申請,已處理204宗,22宗個案獲批,涉速發嚴重過敏反應、住院治療及貝爾面癱,涉總金額263萬元(見表),惟至今未有一宗死亡申請個案獲賠償。翻查資料,截至7月23日,基金共批出6宗申請,涉75萬元,即7月23日之後的1個月內急增16宗個案獲批,涉188萬元。另外,有1宗死亡個案和100宗傷害個案,因申請不完整而被拒絕,情G包括未獲醫護向衛生署呈報為疫苗接種嚴重或非預期異常事件等。
(新冠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