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罪書刪被告生日住址 司法機構:泄漏損公平審訊
【明報專訊】司法機構自3月底起,無公布下於供傳媒查閱的控罪書中遮蓋多項資料,包括被告出生日期和住址,「控方案件主管」一律改以「香港警務處」代替。記協早前反映後,昨表示司法機構今(9月1日)起將在控罪書提供被告居住的地區等資料,惟記協對新安排未能讓傳媒穩妥確認被告身分表示失望。
今起提供被告居住地區
記協6月與司法機構代表會面,獲回覆稱今起將在控罪書提供被告居住的地區,以及公司或機構被告的完整地址,但稱被告住址若遭泄漏或令其受滋擾,難以得到公平審訊。
記協提出記者需聯絡案件主管查詢,司法機構因應警方,決定僅提供主管所屬單位及案件編號,認為警員非以個人身分檢控,毋須提供姓名和職位。
司法機構稱傳媒可向法庭申請索取相關文件,並強調平衡司法公開原則及公平審訊權利等,會盡量便利傳媒工作。
就司法機構一定程度放寬,惟對傳媒未能穩妥查核被告身分及維護公眾知情權,記協表示失望,認為司法機構所指姓名、年齡、國籍和職業足以識別被告身分並不準確,刪去資料不符合司法公開原則,望繼續和司法機構檢討做法。記協主席陳朗昇表示資訊欠缺透明會傷害司法制度,令市民容易質疑法庭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