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前員工追薪450萬 蘋果印刷公司:無力付
【明報專訊】《蘋果日報》被港府引用《港區國安法》拘捕編採人員及凍結資金下於6月24日停刊,多名員工仍未收到薪金,14名曾於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工作的員工,入稟勞資審裁處申索工資、年終酬金及加班費等,涉款約450萬元,審裁處昨開庭處理,公司代表在庭上承認責任,稱無力支付。
審裁處最終安排公司代表簽署承認責任同意書,但將註明公司無力支付,又稱在高等法院頒令清盤後,前員工可再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
官稱清盤後可申破欠基金
資方為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14名申索人的申請分3案處理。首案5人為陳美生、周國強、張夏生、鍾國楷、鍾柳松,涉款約160萬,其中3人已取遣散費。次案5人為洪家衍、李惠健、李奕萍、梁紹傑、林U坤,索償款項約180萬,全部確認收到遣散費。餘下一案的廖俊發、廖金開、吳偉龍及葉駿榮則涉款約107萬。
署理主任審裁官陳大為先處理次案5人的申索,一度問及5人,涉案公司6月24日停運,為何申索工資金額會計算至30日,提醒他們申索若超於實際工時,可能會影響將來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等,一度休庭讓5人在法庭主任協助下修改金額。另外兩案申索者同樣當庭修改金額。
經商討後,14名代表稱,他們在6月24至30日期間一直等待公司指示,最終決定只修訂代通知金金額,獲陳官批准,陳官另批准各人撤回部分遣散費的申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