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家健案師爺大狀涉妨司法被捕 師爺曾游說認罪 兩人警署自首
【明報專訊】25歲青年馬家健因企圖販毒被判囚23年,服刑5年後上訴得直,無罪釋放,上訴庭判辭披露當日涉游說他認罪的「師爺」案底纍纍,質疑師爺為何會受聘於律師樓、能探訪還押的被告等。據了解,涉案師爺陳強利(Paul Chan)及代表馬家健處理其認罪聆訊的大律師張曉惠,昨日被警方以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拘捕。另外,本報得悉陳強利6年前曾在賴俊文律師行工作過,賴確認此事,強調「起初唔知佢背景係咁」。
律師會發警告 禁會員聘師爺陳強利
香港律師會昨晚發出「警告」,禁止會員聘用陳強利,若要聘用或給報酬予陳,會員須以書面向律師會申請。
警方發言人稱,58歲姓陳男子及34歲姓張女子因2017年在一宗販毒案中作出可能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昨被警方以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拘捕,案件交西九龍總區重案組跟進,兩人昨晚仍被扣查。據了解,被捕兩人是陳強利及張曉惠,陳報稱已退休,曾任法律行政人員。
大律師David Boyton昨晚離開長沙灣警署時向傳媒確認他代表陳強利,暫未知陳是否會被起訴。據了解,被捕兩人是到警署自首。昨晚9時許,陳強利報稱不適,由救護車送往明愛醫院治理,其間他腰纏鐵鏈及鎖上手銬,有警員以警察外套為其遮蓋面容。
事件源於青年馬家健於2016年10月被指企圖販毒被捕,上訴庭上周三(11日)裁定他上訴得直,判辭揭示馬曾被陳強利游說認罪,並由大律師張曉惠處理其認罪,同案另一姓洪男子則被撤控,上訴庭曾在判辭中提出多項質疑。
曾聘陳強利 律師行:初時不知背景
據本報得悉,陳強利除案發時在Chung & Associates律師行工作,亦曾在至少兩間律師行工作,其中一間是賴文俊律師行,主要工作是到懲教署轄下院所內「見朋友」搵客,轉介他們使用律師樓服務,行內亦知陳曾犯強姦。賴文俊接受本報查詢時確認陳約6年前在其律師行工作過,「起初唔知佢背景係咁」,得知他案底纍纍後,已立刻叫他辭職。至於陳當時負責什麼工作、職位是什麼,賴表示事隔多年,已記不起細節。
至於代表馬家健認罪的大律師張曉惠,據大律師公會資料,她於2014年獲大律師資格。本報記者早前曾到其辦公室及以電郵向她查詢,一直未獲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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