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8.17
    星期二

審91日亂過路脫罪尼婦 索償控方敗訴須付90萬

[2021.08.17] 發表

【明報專訊】東區裁判法院暫委特委法官何麗明2018年審理一宗行人涉亂過馬路案件,至審訊踏入第91日才裁定被告罪脫。該尼泊爾籍女被告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稱律政司長、兩名外聘主控官和兩名警員惡意檢控,索償逾600萬元,高院昨頒下判辭,稱女被告所有申索理由均不成立,並下令她支付訟費共約90萬元。

原告為Thapa Kamala,被告依次為警員湯銘基(音譯)、警署警長張少華(音譯)、先後擔任外聘主控官的大律師Francis Haddon-Cave和大律師關文渭,以及律政司長鄭若驊。

指惡意檢控公職失當 裁不成立

判辭稱,原告認為被告沒相當和合理的理由檢控,是一個惡意檢控;又稱兩名警員和兩名外聘主控官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要求被告就她在事件中承受的焦慮、精神困擾和尊嚴受損等,賠償不少於600萬元。

法官表示,案中證據顯示原告當時為追小巴,突然穿越車與車之間空隙過馬路,有表面證據顯示她亂過馬路。就兩名警員的申索,法官認為兩人非檢控官,其行為沒影響律政司長是否檢控被告的獨立判斷,而被告在審訊中損失亦並非兩人造成,申索必然不成立。

官:應要求訟費非索償

就兩名外聘主控及律政司長的申索,法官稱外聘主控並非檢控人員,亦非公職人員,沒權力終止檢控。即使關文渭在審訊時一度稱沒合理原因繼續檢控,但案件造成的損失亦非其預計得到,原告應在審訊中要求訟費,而非針對有關索償,故針對兩名外聘主控申索不成立;律政司長的申索亦因同一原因而不成立,最終裁定原告敗訴,須支付兩名外聘控方大狀合共70萬元訟費,其餘3名被告則合共20.7萬元訟費。

【案件編號:HCA890/20】

更多港聞
【明報專訊】79歲老翁去年因不滿31歲兒子佔用住所廁所吸煙飲酒,以30厘米長菜刀斬傷兒子,致他頭顱骨折及肩頸等多處裂傷,留院27天。老翁早前... 詳情
不滿舔匙再舀公用糖打鬥致命 食客稱自衛
【明報專訊】58歲港鐵維修員在茶餐廳為奶茶加糖時,將舔過用來試味的匙羹放進公用糖罐,惹來同桌食客不滿,直斥他不衛生和缺德,兩人繼而爭執及在茶... 詳情
灑鹽殺蝸牛 26歲男涉殘酷對待動物被捕
【明報專訊】一名男子涉嫌於8月4日在尖東加連威老道一個水池旁的花槽,用大量鹽灑向數隻蝸牛,導致牠們缺水死亡。油尖警區動物罪案警察專隊獲悉事件... 詳情
【明報專訊】香港賽馬會網絡系統上周五(13日)故障,引致投注、會員及客戶服務等全面癱瘓約16小時。馬會昨日宣布,昨晚(16日)午夜展開全面資... 詳情
施政報告建言 自由黨倡教師強制打針
【明報專訊】特首林鄭月娥將於10月發表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現正展開諮詢。自由黨昨日與林太會面,黨主席張宇人建議,教育局應規定中、小、幼...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21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5368 Parkwood Place, Richmond B.C. V6V 2N1 | Tel.: (604) 231-8998 | Fax: (604) 231-9881/9884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604) 231-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