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8.11
    星期三

控方反駁「濫用程序」指控 稱「沒人比孟享更公平聆訊」

[2021.08.11] 發表
孟晚舟周二離開法院。(加新社)

【明報專訊】司法部律師昨在庭上逐條反駁孟晚舟律師提出的四項「濫用程序」指控,並指出,孟案中不存在足以終止引渡流程的不當行為;此外,美國或加拿大邊境官員亦無須對案件的處理方式抱悔,「沒有人比孟女士享有(enjoyed)更公平的聆訊」。

辯方本周一在卑詩高院作試圖擱置引渡的最後陳述時表示,孟晚舟受到的對待方式存在系統性問題,無論是考慮到四項「濫用程序」指控的單個權重,抑或是合併四項後的「累積效應」及其對加國司法系統構成的威脅,法官能採取的適當補救措施就是終止引渡案。

「檢方強烈反對終止引渡,沒有任何不當行為可以『累積』……沒有人比孟女士享有更公平的聆訊(no person has enjoyed a fairer hearing than Ms. Meng)」,司法部代表律師弗拉特(Robert Frater)昨日向主審法官霍爾姆斯(Heather Holmes)表示:「孟晚舟律師團的指控無論是單獨檢視還是合併起來看,都不構成『濫用程序』,不應因此終止引渡。」

指辯方對特朗普言論斷章取義

就辯方的「孟晚舟被美國總統特朗普用作與中國談判的籌碼」指控分支,弗拉特指出,辯方對特朗普的言論誇大其詞、斷章取義,「我同意辯方所說,語言有力量(words have power),但需要看(特朗普)原話是什麼,而不是經孟方重述的、缺失了上下文的版本。」

前一日,孟方律師帕克(Richard Peck)在庭上指責特朗普暗示孟晚舟被用作謀取美國經濟利益所支付的「贖金」。弗拉特昨日回應道,無論是特朗普或其他任何美國官員的公開評論中,都從未出現過類似「贖金」、「籌碼」的詞彙,「(這些詞)是辯方說出來的。」

弗拉特又說,因辯方是將特朗普的原話進行了誇飾,法庭對這一部分作出「補救」無必要,「總統干預」是辯方四大論點中的主支,卻如此搖搖欲墜,在檢方看來並不成立。

CBSA將孟手機密碼交騎警認有錯

弗拉特指,檢方唯一承認可構成「濫用程序」的部分,是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官員錯誤地將孟晚舟的手機密碼交給了皇家騎警,但該錯誤並沒有造成實質侵害,孟的律師亦未能證明這一失誤以任何方式威脅到了引渡程序。

「光是索要密碼,並不侵犯當事人的憲章權利,不僅如此,相反地,獲取密碼對案情尤為關鍵」,弗拉特提出,可借鑑的案例是一宗兒童色情圖片案,案中男子被要求提供第一支手機的密碼,再被要求指紋解鎖第二支手機,色情圖片即是在他的第二支手機中被發現。

就辯方指「加拿大逮捕孟晚舟時侵犯了她的憲法權利」,弗拉特說,對方稱騎警和邊境局沒有保存證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最初還指控加拿大執法部門與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合謀對孟晚舟進行了「秘密刑事調查」,但後來相關證人兩次在庭上否認是聽從FBI指示,辯方實際上找不到確切證據可證明美加執法機構存在合謀,不得不在中途放棄了該指控。

弗拉特:「有關『合謀』的陰謀論是辯方第二分支的黏合劑,若(關鍵證據)不成立,其他論據將成一盤散沙。認為加拿大執法人員會在沒有美國刑事調查人員的指示下,以自己的意願密謀侵犯孟女士的權利,是不合理的。」

弗拉特引述《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第24(1)第一條指出,「申請人要獲得(終止引渡)補救,必須建立充分的事實基礎。」

美方紀錄無涉不當 體現審慎態度

就「孟方指控美國隱瞞案件紀錄或說謊」分支,弗拉特表示,案件紀錄(ROC)並未包含全部細節,有因判斷與欺詐罪審判無關而未提交的內容,如果照辯方那樣,將此指向故意作手腳,在邏輯上直接推導成程序濫用,則是一件極其危險的事,「美方的紀錄不涉不當行為,僅僅是體現了審慎的態度。」

針對辯方聲稱「美國無權對身為中國公民的孟和不在美國發生的指控行為定罪」,弗拉特提到,該涉及司法管轄權爭議的分支與辯方的其餘三大「濫用程序」指控分支毫無關聯,無法被合併計算「累積效應」。

最後,弗拉特向法官強調,孟晚舟被控的是嚴重的欺詐罪,雖然匯豐銀行(HSBC)不是什麼能吸引大眾傾注同情心的對象,但批准引渡與社會的整體利益相符。周三即今日,將正式進入引渡案聆訊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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