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例修訂准無手令查手機 專員:只是望一望 曾國戲挭嚏G與起底相關資料會細看
【明報專訊】政府針對「起底」行為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有關草案委員會昨召開首次會議。新修訂賦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調查及檢控權,其中可在沒有手令下,檢視個別人士的電子器材。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彌j調,有關做法需符合3個原則,包括合理相信有起底行為、涉事電子器材內有證物、證物或會被銷牷A但不包括解密電子器材。私隱專員鍾麗玲補充,無手令檢視電子器材只是「拎部手機望一望」,預期接近拘捕才會採用。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要求局方解釋「望一望」的意思,認為在保障私隱和執法權力間需取得平衡,曾國嬰^應,「望一望」即是「掃落去睇」,看到與起底相關資料會細看,強調不會細看「望下去不似相關」的內容,他說,完成檢視過程後,會在可行情G下寫報告,並給當事人查閱。
鍾麗玲表示,如要將涉事電子器材解鎖或入屋搜查,都須有法庭手令,她稱署方正準備委任證,以便執法。
修例設域外管轄權,起底行為在香港境內或境外發生,私隱專員都可送達停止披露通知,要求相關平台移除信息。民建聯梁志祥和自由黨鍾國斌關注,當局如何檢控身處境外者及會否發通緝令,鍾麗玲沒正面回應,形容海外執法有一定複雜性。她認為,網絡平台使用條款列明遵守當地法律,若平台不合作,署方會聯絡海外相關機構,至於是否涉及刑事,要視乎個案嚴重程度。
曾國嚏G不存在以言入罪
條例規定起底行為意圖或罔顧造成「指明傷害」即屬犯罪,熱血公民鄭松泰認為,「指明傷害」中的騷擾、纏擾已有其他刑事法例處理,毋須納入修例,曾國戲挭嚏A訂定「指明傷害」的元素是參考律政司長早前申請禁制令時的字眼,相關字眼定義在過往其他刑事案例已有解釋,稱若市民沒有犯罪意圖或不存在罔顧就不會觸犯法例,強調修例不存在「以言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