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商因疫取消廣告 前員工遭貿發局追佣
【明報專訊】貿發局前員工鄭女士(化名)2019年離職前,負責聯繫參展商在展覽期間預訂廣告,去年9月她接獲勞工處通知,貿發局向其追討已獲發佣金近3.8萬元,主要涉及因疫情令展覽延期後,取消廣告合約的客戶,令她大感詫異,稱若貿發局追討全部佣金,或涉款50萬元。協助鄭女士的職工盟憂慮事件引發私人機構仿效。
或遭追50萬 職工盟憂私人機構仿效
鄭女士表示,離職前底薪連津貼約1萬元,若客戶獲確認位置並支付廣告費,可獲基本佣金,而佣金佔她收入八成。她轉述,貿發局在勞資審裁處表明,若有客戶日後再取消廣告合約,仍會向她追討。她估算,若遭追討全數基本佣金,或涉款50萬元,主要是2018及2019年簽訂的廣告合約。
在貿發局工作近20年的鄭女士屬合約員工,合約列明,若客戶取消廣告合約,員工需退還已獲發的佣金,包括已離職的員工。鄭稱已有心理準備或敗訴,但前僱主沒良心,飽受失眠、壓力困擾。
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憂慮,鄭女士被僱主追討佣金的案件成不良示範,私人機構會因此仿效貿發局的做法,將疫情下的經營損失轉嫁員工。
本報向貿發局查詢追討員工佣金的數目及款項,貿發局未有回應,僅稱該局作為法定機構,須謹慎運用公帑,確保各營運環節合法,該局基於以上原則處理僱員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