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廠商集體索賄 台30名前現任里長罪成
【明報專訊】桃園市升格前,於2013年爆出集體貪污案。當地平鎮市多名里長利用採購滅火器標案向廠商集體索賄。案件近日經桃園地方法院裁定,30名前任及現任里長貪污罪成,其中11名現任里長上周四(15日)起被停職。
案情指,時任桃園縣平鎮市湧豐里長的鄧浪安和張姓妻子,於2007年至2012年間,把里內採購滅火器當搖錢樹,向消防設備廠商陳姓和廖姓負責人索賄,又游說其他里長加入一起恐嚇廠商,多年來收取回扣高達40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112萬港元)。事件揭發後,當時平鎮46個里中,共32名里長遭起訴貪污罪。
桃園地院本月依貪污等罪,判鄧浪安有期徒刑10年,其妻張麗華判囚7年8個月,其餘11名現任里長、18名前任里長均有罪,2名前任里長無罪。平鎮區公所副區長徐景揚表示,上周四已簽署涉事里長的停職相關文件,另外里長代理人選亦已送至市政府,但相關文件仍有待批核,如有進一步消息會立即通知鄰長,並處理里長停職後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