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傑案 不同意控方指「光時」追溯至中聯辦衝突 李立峯:比起示威 7·21襲擊更刺激情緒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首案唐英傑案審訊昨踏入第14天,辯方專家、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長李立峯第三天作供稱,研究發現「光時」和港獨字眼在帖文同時出現的次數不多,反映兩者沒強烈關係,又稱比起前年7月21日的中聯辦示威,同日的元朗白衣人事件更刺激市民情緒。控辯雙方已傳召所有證人,將於下周二(20日)結案陳辭。
證人傳召完畢 下周二結案陳辭
李立峯及團隊統計了連登討論區約2500萬則帖文,亦透過小組訪談、問卷調查和實地考察分析「光時」口號。李立峯稱,根據其研究「光時」口號早於2019年7月在連登討論區出現,之後被談及次數愈來愈多,同月先後有「光復屯門公園」及「光復沙田」遊行。對於控方專家劉智鵬認為「光時」口號可追溯至2019年7月21日的中聯辦示威,李表明不同意,因兩次遊行已喚起市民對「光復」二字的記憶,而比起中聯辦示威,7.21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才引起公眾的憤怒,令更多人採用「光時」口號發泄不滿。
稱7月兩「光復」遊行 早喚記憶
審訊一大爭議,在於「光時」口號是否等同港獨訴求。李立峯稱「光時」含意不斷變化,不宜採取唯一的解讀,若「光時」等同港獨,網民未必會在帖文重複兩個意思相同的字眼。法官陳嘉信提到,警方統計「光時」在示威場合出現次數,由2019年11%上升至2020年的七成。李回應稱,警方與他的統計方向不同,不可相提並論。
「光時」「港獨」同一帖出現次數不多
控方盤問時稱,有網民同時留言「光時」和「港獨是唯一出路」。李立峯解釋,研究發現「光時」和港獨在同一則帖文出現的次數不多,「你可以舉例,但不可以挑選最適合的例子(cherry-pick)去支持你的立場」。控方又舉例,假設有人發帖講了100次「光時」和港獨,能否證明兩者有關係,李隨即稱其研究並非集中於一則帖文,而是統計過千萬帖文的字眼和趨勢。
【案件編號:HCCC280/20】
明報記者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