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真光教師安排假琴試 發假證書騙8學生囚11個月
【明報專訊】曾任教香港真光中學的女鋼琴教師,2010年至2018年間替8名學生安排假的鋼琴考試,事後發出假冒的證書,騙取數千至1萬港元不等的考試費。女教師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8項欺詐罪,裁判官斥被告犯案違反誠信,如學生在不知情下出示被告提供的假證書作個人資歷,可能蒙上不白之冤,「對學生、對家長傷害都好大」,故判被告監禁11個月。
官斥六旬被告違誠信
報稱音樂教師的被告龔慧雯(63歲)被控11項欺詐罪,今在庭上承認其中8項,餘下3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辯方求情稱,被告約3年前被捕,一直承受心理壓力。
有學生考至「演奏級」 共騙款9.7萬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斥被告,不但發出假冒證書,還安排假試場,屬有周詳計劃犯案,而且被告身為教師,「作為學生、家長,如果連老師都唔可以信,唔知仲可以信邊個」。
案情指,考評局是唯一在港舉辦英國皇家音樂學院聯合委員會(ABRSM)的機構,考生須向考評局繳費,被告案發時為香港真光中學鋼琴教師。2018年9月,該校校長收到家長致電,查詢女兒琴試成績,但該校從未舉辦琴試。
家長改向考評局查詢,知悉女兒的考試證書是偽造。警方調查發現,被告多年來安排多名學生在琴行或該校舉行假的鋼琴及樂理考試,事後發出假冒證書,有學生數年間透過她由2級考至演奏級;事件中被告騙去共9.7萬元的考試費。
【案件編號:ESCC 8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