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入境訓令:倘疑需回饋不應受款待 問責官守則:須顧觀感 飯局關鍵未明 政黨促獨立調查3官
【明報專訊】警方在調查一宗企圖強姦案期間,揭發一個違反限聚令的飯局,在席者包括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入境處長區嘉宏及海關關長鄧以海等9人被票控。綜合《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及《公務員事務規例》,均指官員或公務員不應接受過度奢華的款待,避免利益衝突,前者更稱要留意公眾觀感。被問及3名官員曾否接受高額款待、有否違反公務員守則、有否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及需要內部紀律調查或問責下台,政務司長李家超昨天均未正面回應。有學者稱政府未有交代多個關鍵問題。民主黨促3人接受獨立調查或廉署調查。有大律師則稱公務員事務局應展開紀律調查。
前線海關入境人員:收告票不涉刑事不用上報
本報取得的《香港海關永久訓令》及《入境事務隊常規命令》內部文件,亦有提及如懷疑提供款待的人,藉提供款待令自己有回饋責任,入境及海關人員不應接受有關款待。海關訓令另稱,海關人員不應與不良分子交往或到訪聲名浪藉或名聲不好的場所(見表)。有前線海關及入境處人員均稱,若一般人員收到罰款告票而不需上庭,不用上報上級,涉刑事成分才要上報。
保安局廉署不評論 袁海文質疑淡化騙公眾
本報昨向保安局、入境處、海關、公務員事務局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查詢3名官員是否需要紀律調查,保安局稱3名官員已就事件公開致歉,並確保以後符合規定,事件可能涉及的刑事案件司法程序已展開,也涉個人資料,不宜再評論。入境處及海關稱沒有補充,其餘兩局則茈輒灠悁珓O安局回應。廉署則稱不評論個別事件。
民主黨醫療政策發言人袁海文稱,3名官員違反限聚令屬知法犯法,而保安局聲明稱他們吃的是「一般火鍋食材」,但實際卻在高級私人會所飯局,屬淡化事件及欺騙公眾。他稱,傳媒報道該會所人均消費約3000元,在一般公眾標準是太奢華,加上未知有無飲酒,「支酒可以貴過餐飯」,飯局其他參與者「有無曮D香港官員」,事件太多未解疑點,認為3人應停職受查,「連(國安處長)蔡展鵬(光顧無牌按摩院)都要受查,無可能唔使查」。他稱3人屬高官,特首應委任法官獨立調查,或由廉署介入。
黎棟國:勿茞揮Q益衝突 蔡子強:不能含糊其辭
曾任保安局長及入境處長的全國政協委員黎棟國不認為有人違反任何法例或守則。他說,「奢華」在法律上沒標準,不可一概而論,他認為傳媒不應將注意力放於3人有否利益衝突。他又認為疫情嚴重時不出席飯局最好。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認為,政府未有交代多個關鍵問題,他關注晚宴花費、是否涉及豪華款待、是否涉利益衝突、在座還有什麼人等。蔡又說,海關和入境處都屬敏感部門,政府不能含糊其辭。
公務員:雖無明文 同事皆知晚飯上限450元
翻查「冼錦華案」上訴至終審法院時的判辭,案情提及公職人員接受一餐逾6000元的6人晚飯款待,判辭形容是「奢華」(This was a lavish dinner)。有公務員稱,雖然沒明文規定,但公務員皆熟悉政府指引晚飯開支上限是450元,「什麼是合乎比例不是沒有參考」。
對於3名官員是否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廉署前總調查主任、大律師查錫我稱,要證明飯局與公職有關以及3官與飯局中人有公務往來,另要證明席間有討論任何違法事宜。但他認為飯局已屬過分奢華,違反《公務員事務規例》,公務員事務局應紀律調查。資深大律師謝華淵則認為,事件不算嚴重失職,要證明席間有利益輸送或討論利益輸送才有可能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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