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公司用豬骨代人骨騙巨款
前官員受賄囚12年
【明報專訊】台灣新北市八里區公所前課員連龍得被控收賄55萬元(新台幣,下同),包庇多名殯葬業者以豬骨混充人骨遷葬詐取工程款逾1,628萬元。高等法院周三(7日)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判刑,依貪污治罪條例的「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連男囚12年,其餘涉案人員判囚1年10個月、緩刑5年至囚3年。
新北市政府2012年辦理「台北港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案公共工程」,在工地上發現大量無主墳墓,於是暫時停工,由一間公司得標負責遷葬,相關殯葬費用由市政府負責支付。
士林地檢署起訴書指,該殯葬公司的林姓負責人為詐領遷葬補助,要求工人收購豬骨,曬乾後混合人骨烘烤,再偽造施工記錄,放入6,104座骨灰罈中。
其中負責驗收的連男隨後以幫友人調借金錢為由,曾5次要求林男給他錢財後,協助對方通過驗收,獲得工程款項。
該公司的其他負責人亦因犯詐欺取財罪被判刑,上述涉案人員在法院一審後不服上訴至高等法院。高院周三駁回,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