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現身「光復元朗」遊行 稱到場因關心學生 解讀「光復香港」專家劉智鵬:不肯定「光復元朗」意思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首案唐英傑案昨進入第7天審訊,辯方盤問控方專家、之前在庭上解讀「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的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時稱,被告中學時中史及中文科都不及格,質疑他能否理解「光時」字詞的歷史意思。劉表示字詞有約定俗成用法,一般人可理解。辯方又問,劉前年7月27日曾現身「光復元朗」遊行,劉澄清他去關心學生,並非參與;辯方問「光復元朗」是否指元朗應從香港分離出去,劉稱他不是主辦方,不肯定該光復的意思。
辯方質疑被告教育程度不及梁天琦
劉指字詞用法約定俗成 一般人可明
辯方盤問,劉在報告中提及梁天琦在港接受教育至大學,肯定他知道口號的歷史含意,但被告唐英傑中學時中史和中文皆不及格,可見非如梁天琦一樣對字詞歷史意思有所認知。劉強調,字詞有約定俗成用法,使用者毋須如歷史學家般有深厚歷史訓練,都會知道字詞意思和用法。
辯方問劉,他是否假設每一個聽梁天琦說話的人,都明白梁有意圖推翻政府,劉澄清他只是假設參與活動的群眾都明白漢語的意思和用法。辯方稱,梁於2016年參選,是為了進入立法會,成為政府一部分並非為推翻政府;劉不同意,稱梁複述黃台仰一番說話,包括打倒港共政權、建立屬於自己的國家等,認為梁是以此呼籲群眾投票。
辯方再問,是否每一個叫喊口號的人,對口號的理解都一樣,劉強調,如果沒有其他證據和條件考慮,基於字詞約定俗成用法和意思,他認為每個人都有同一樣的理解。
劉同意「光復」非必然是分離之意
辯方提及劉前年7月27日曾出席「光復元朗」遊行,劉解釋他當日陪同嶺大校長和副校長到朗屏站,「關心鶣蚻※嚝ル矷v。辯方追問他「光復元朗」是否意指將元朗分離出去,劉回答他不是主辦方,不知該「光復」的確實意思,又強調「我係冇去到集會」。辯方問「光復」是否並非必然是分離之意,劉則稱同意。
劉智鵬作供完畢後,控方傳召負責統計「光時」口號在2019年至2020年出現日數的高級督察張偉文,他供稱隊員觀看逾2000條網上公開片段,其中825條片段發現「光時」口號,並得出統計數字(見表)。聆訊今續,將由控方最後一名證人作供。
【案件編號:HCCC280/20】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