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男申請延長考試時間遭拒 法院判考選部違法
[2021.07.02] 發表
【明報專訊】台灣一名右手行動不便的男子,去年報考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時,申請延長每科應考時間,惟不獲批准,遂提出行政訴訟。
台媒周四(7月1日)報道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考選部的決定違法,保留上訴權利。
吳姓男子的右手自32年前起出現多指障礙,故在參加執達員類科考試時,按申請權益維護措施,申請延長考試時間,同時提供身心障礙證明,以及擎硈&蝬樲撠|診斷證明書等資料。考選部於去年2月指,吳男有身障多年,一直以來均以右手為慣用手,未見有書寫困難,因此駁回申請。法院則指出,考選部的決定有違經驗法則、論理法則,且未有以平等的角度考慮吳男答卷時的困難,裁定考選部的理由不恰當,駁回申請的決定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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