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告院方逼打針 得州法院駁回訴訟
美國得州聯邦法官上周六(12日)作出裁決,以訴訟理由不充分,駁回該國首宗僱員反對僱主強制員工接種新冠疫苗而發起的集體訴訟。興訟一方為休斯敦衛理公會醫院逾100名堅拒接種新冠疫苗的醫護,院方歡迎法院判決,原告人的代表律師表示計劃上訴。
事緣休斯敦衛理公會醫院逾百名職工指控院方強制接種新冠疫苗並不合法。擔當首席原告的護士布里奇斯(Jennifer Bridges)及其餘116名醫院職工,5月28日入稟集體訴訟,控告院方強制全體職工接種新冠疫苗,為美國首宗同類個案。布里奇斯認為倘不接種就被解僱,屬非法解僱,而且相關新冠疫苗尚為實驗性質兼有危險性。
得州南區聯邦地方?法院法官休斯(Lynn N. Hughes)上周六頒下5頁書面判決,駁回訴訟。判辭寫道:「院方務求拯救人命而不會將新冠病毒傳染給患者。這是一個使職員、病人及其家屬更安全的選擇。布里奇斯可以自由選擇接受或拒絕接種新冠疫苗;若她拒絕,只需到其他地方工作。」
官譴責原告類比納粹強迫實驗
判辭亦指出,得州法律只保障職工免為拒絕從事不法活動而被解僱,但接種疫苗不是非法行為,沒有刑事罰則,而且院方要求符合公共政策。法官認為興訟方指疫苗「不安全」的指控並不真確。布里奇斯將沒有接種疫苗的解僱威脅,跟納粹猶太人大屠殺時的強迫醫學實驗相提並論,休斯對此也予以訓斥,判辭寫道:「將注射疫苗的要求類比作集中營的醫學實驗,應受到譴責。」
休斯敦衛理公會醫院4月要求約2.6萬名職員(全職及兼職)接種,是美國首批要求職工接種新冠疫苗的醫療集團。按疫苗接種規定,該院有600餘人獲准豁免或延期接種,另178名職工因未有於6月7日死線前完成接種兩劑,被停薪停職。院方現將接種限期押後至下周一6月21日至少接種一劑,表示再逾期者可被解僱。
美平機會:企業可強制員工接種
美國公平就業機會委員會(EEOC)上月表示,除非懷孕、宗教信仰、傷殘等個案合理理由,美國企業可強制職員接種。
(路透社/NBC/N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