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昨停牌:待發黎智英資產股權凍結聲明 回應會否取締《蘋果》 李家超:嚴打違法行為
【明報專訊】保安局上周五首度引用《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凍結壹傳媒(0282)創辦人黎智英持股及其3間公司於本地銀行的財產,壹傳媒昨日開市前申請股份停牌,並解釋是待發出有關凍結黎智英持有資產及公司股權的聲明。保安局長李家超昨回應凍結黎智英資產,重申做法經充分考慮,有法律依據,但具體款額及理由,他則稱因涉行動細節,不宜公開。至於會否取締《蘋果日報》,李稱個別媒體的運作是其事情,但當局會嚴厲打擊任何涉及違法的行為。
稱凍產與新聞工作沒直接關係
李家超昨出席撲滅罪行委員會會議後會見傳媒,被問及《蘋果日報》將被取締的傳言是否屬實,以及凍結黎智英資產有否影響新聞自由,李家超並沒正面回應,稱今次行動是依法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與新聞工作沒直接關係,並稱「個別媒體儮B作,係個別媒體自己翵き﹛v;但他強調任何涉及違法,特別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當局會嚴厲打擊,對於某一個組織,如香港有法律監管其行為,定會依法處理。
李家超亦多次被追問凍結黎智英資產的理據,他重申行動有法律依據,並提到國安法實施細則列明,保安局長如有合理理由,懷疑某資產與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相關,可發出書面通知,指示任何人不得處理該財產,並稱今次決定是充分考慮他所掌握的資料。至於涉及款額及具體理由,他說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涉及行動細節,不適宜公開。
未定罪先凍產 李:國際公認防違法
至於黎智英涉及國安法的罪行未被定罪,便遭凍結資產,有否違反《基本法》所保障的私有財產權,李家超稱,國際公認凍結資產有效打擊洗黑錢及對違法行為的融資,是為了防範、制止及懲治有關違法行為,與私有財產無關。他又稱有法律條文清晰列明,哪些情G下資金涉及違法行為,並有法庭程序確保凍結資產的權力合乎法律規限。
李家超昨回答5條問題後,新聞秘書一度打算安排其他記者發問,當時仍有多名記者舉手發問,惟李家超未待主持安排,問「仲有冇?」後,隨即稱「多謝各位」並轉身離去。
路透:蘋果嘗試為媒體營運設防火牆
此外,路透社昨引述《蘋果日報》管理層消息報道,表示早在保安局行動前,已嘗試為媒體營運「設立防火牆」,但管理層相信政府仍有辦法「閹割(neuter)」報章,「只視乎他們是否想這樣做,如果他們想(對我們)行動,他們便會行動」。
路透社報道又提及,《蘋果日報》上周六(15日)的報道根據截至去年9月底止,壹傳媒受限制銀行結存、已抵押銀行存款及銀行結存及現金合共約2.287億元,估計在沒有新資金注入下,手頭現金僅可維持集團營運9至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