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集會案 黎智英李柱銘罪成
[2021.04.01] 發表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9人,被指組織及參與2019年8月18日維園流水式集會,其中立法會前議員梁耀忠及區諾軒認罪,其餘7人否認控罪而受審。案件周四(4月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法官胡雅文裁定,控方已就兩項控罪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所有被告兩罪罪成。
法庭聽取兩名認罪被告梁耀忠及區諾軒的求情。另外7名被裁定兩罪罪成的被告,聞判後表現平靜,庭上公眾則高呼「加油呀!」、「撐住呀!」。由於7人在休庭期間均獲准保釋,故各人均走出犯人欄,分別與多名律師研讀判辭及與他人傾談。7名受審的被告依次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被控各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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