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電子設備密碼給了騎警 控方同意可能觸犯孟憲章權利
騎警搜集ESN建基拘捕令 不足終結引渡聆訊
【明報專訊】孟晚舟引渡聆訊就「濫用程序」的辯論昨日繼續,代表加拿大聯邦司法部的律師指,邊境官員將電子設備密碼交給皇家騎警,是唯一有可能觸犯孟憲章權利的行為。但就算真的觸犯了孟的權利,也不足以終結孟晚舟的引渡聆訊。
就孟晚舟的憲章權利沒有在拘捕行動中被觸犯的辯論,控方昨日作出總結。孟方早前就皇家騎警在從加拿大邊境服務官手中,接過孟的電子設備以及密碼後,對這些設備進行了一次資料搜集,指這是沒有法律允許,所以觸犯了孟晚舟的權利。
司法部的律師卡斯利(John Gibb-Carsley)昨日繼續就此作出辯護。他表示,孟方將沒收電子設備和搜查程序看成了兩個不同的行動,才會認為搜查電子設備內存的資訊,是「未被法律允許的搜查」(warrantless search),但其實皇家騎警其後進行的搜查,單純只是孟晚舟拘捕行動的延伸,而行動的策劃是基於孟晚舟的拘捕令。
孟方早前也針對騎警在應順美國要求,申請拘捕令的宣誓書中,稱孟沒有任何本地關聯。
孟方認為這誤導了法庭對這次拘捕行動迫切性的評估。因為孟曾獲得永久居留的資格,在本地也擁有兩棟物業。
卡斯利指出,由於孟目前並沒有永久居留權,而兩家物業也是在她丈夫名下,所以騎警會有孟沒有任何本地關聯的假設,也是可以理解。
他也總結了這部分的辯論,指警方對孟電子設備的搜查是否有觸犯孟的權利,取決於警方是搜集什麼樣的資料,以及為何要搜集這些資料。而騎警這次是在持有拘捕令的情況下,搜集了用途不大的電子設備序列號(ESN),所以這是按照正常程序進行的搜查。
官員筆記矛盾資料不全 不代表警員證詞不可信
控方又指沒證據警方索取孟個人資料
另一名司法部律師Marta Zemojtel,也就官員被指在拘捕行動的筆記上,存有矛盾記述和資料不全,影響官員證詞的可信度進行辯解,稱法庭不應對官員筆記的遺漏而作出負面的推論。
主審法官霍爾姆斯(Heather Holmes)就此向Zemojtel提問:「將重要事項記錄下來不是警員的職責之一嗎?」
Zemojtel表示,雖然做筆記的確是警員和邊警官員的職責,但這不代表官員們的證詞會因為筆記的遺漏而變得不可信,因為本國沒有法律規定,警員的證詞在沒有筆記的支援下,是不應被法庭接納或被認定為不可信。
她補充說,控方同意呈上法庭的筆記的確出現不一致陳述,絕對說不上是完美,但這些上庭作證的官員在被問到,有關筆記漏洞,遺忘的細節以及在他們認知範圍以外的資料時,他們都有坦誠地回答。
司法部律師弗拉特(Robert Frater)昨日總結了控方對「濫用程序」第二分支所提出的論點,並稱孟方未能證明邊境局、騎警和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合謀在罔顧孟晚舟權利的情況下將她拘捕。
他表示,目前的資料顯示,唯一有可能觸犯孟憲章第8條隱私權利的論點,只有邊境官員科克倫(Scott Kirkland)在索取孟電子設備的密碼後,將其交給了皇家騎警。但他補充,只是轉交密碼的行為並不足以侵犯隱私權,除非警方有運用這些設備和密碼來索取孟的個人資料,但孟方沒有提供足夠證據證明警方有這樣做。
弗拉特又指出,即使邊境局和警方的確觸犯了憲章權利的第8條,審判程序因此而被迫終止的案例也是非常罕見。
他稱自己只找到一宗案例,並指該案涉及一名被指欺詐的安省孕婦,而這名孕婦當時在她的同事面前被脫衣搜身和羞辱。弗拉特向霍爾姆斯提出,除了那種極端的案例以外,法庭應該很難在找到其他因觸犯憲章第8條而導致審判程序終止的案例。
孟方律師將於下周回應司法部對第二分支的總結,同時也將開始第四分支的辯論。第四分支的論點是國際法不允許一個國家的政府,對一名與自己的國家沒有真正聯繫,同時不在其管轄範圍內的公民提出刑事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