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返港4未報平安 林鄭:依法辦事
【明報專訊】12港人偷渡案前日回港的8人中,有7人早前已被檢控,而被指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李宇軒,據悉至昨晚仍被扣留元朗警署,短期內會被起訴。對於關注組前日投訴僅一疑犯可致電家屬、警方阻撓律師會見當時人,特首林鄭月娥昨回應稱,警方一定會依法辦事,不會剝奪市民包括逃犯應享有的權利。據了解,截至昨晚7時,仍有4名返港疑犯未聯絡或會見家屬。
稱3人主動表示不需要律師
8名返港的疑犯包括李宇軒、李子賢、鄭子豪、郭子麟、黃偉然、張俊富、嚴文謙和張銘裕,除了李宇軒,其餘7人早前已被控,有關案件昨提堂並押後再訊,他們目前在懲教所接受檢疫。據悉,直至昨晚,仍有4人家屬未接獲電話聯絡或與被扣押親人會面,至少3人主動表示不需要律師陪同。
「12港人關注組」昨晚發帖文,表示前日最早回港的李宇軒至今仍未能聯絡家屬,家人對此深感無奈及擔憂,促請當局不要再作不必要阻撓。成員鄒幸彤昨早回應傳媒查詢表示,因不希望影響法律程序,無法回答有無人不要律師。她又說,截至昨早11時許,暫有4人仍未能和家人通電話。而昨日最早回港的李宇軒至今仍未能聯絡家屬,家人對此深感無奈及擔憂。
疑犯之一的黃偉然,其母表示兒子前日返港,自己前日到上水警署,一直守候至昨凌晨1時許,曾向警方查詢但對方回答含糊,至昨午仍未能與兒子見面,心情混亂,盼能盡快與兒子見面或通話。
特首林鄭月娥昨早出席行會前見記者,被問到為何前日只得一名疑犯可致電家屬報平安,甚至有警員阻撓律師會見當事人,質疑疑犯基本權利被剝奪。林太回應稱,該8人本身是「逃犯」,在香港犯事後離港,不承擔法律責任,強調特區政府會依法辦事。她續稱,在拘留期間一定會維護個人應有的權利,但稱不適宜談論每宗個案,強調警方會依法辦事,「一定不會剝奪市民包括逃犯應享有的權利」。
警方昨回應查詢重申一向尊重被捕者的權利,稱他們受法律保障,會獲發羈留人士通知書,全面解釋他們享有的權利。
7人案件陸續提堂 隔離檢疫未應訊
除李宇軒外,其餘7人的案件昨分別在各級法院提堂,其中李子賢及鄭子豪的案件在區域法院提堂,兩人均有法律代表,但記者現場所見,兩人家屬沒有到場。控方表示,兩人於周一(22日)在深圳灣口岸被捕,因正接受強制檢疫而未能應訊,法官遂應控方要求將兩人的案件押後至4月8日再訊。
至於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郭子麟及黃偉然的案件,昨亦分別在東區裁判法院、屯門裁判法院及粉嶺裁判法院提堂,5名被告由於亦須接受14天隔離檢疫未能到庭應訊,案件同被押後至3月31日再訊。據了解,下次提堂時,5人亦會因未完成檢疫而未能應訊,只因受法例所限須將案件定於下周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