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冠軍騎師陳柏鴻 追舊愛聯名單位業權
【明報專訊】因遭廉署調查而被吊銷練馬師牌照、外號「草蜢」的前香港冠軍騎師陳柏鴻,4年前入稟高等法院,向前同居女友追討聯名單位的業權,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陳柏鴻稱,單位雖是聯名,但款項是由陳自行付清;但前女友一方則稱,聯名只為了借陳的名義,好讓銀行順利批出按揭,陳無實質業權。
原告為陳柏鴻,被告為姜麗娜。陳柏鴻昨出庭作供時稱,他在1979年認識姜麗娜,1981年成為戀人,翌年開始同居生活,1985年他與姜兩人一同看樓盤,並以聯名方式購入何文田碧佳閣的單位,供款由陳獨自支付。
雙方互指對方無供款
被告一方向陳柏鴻指出,姜麗娜是自行購買碧佳閣單位,樓宇供款、約13萬多的訂金、差餉等所有費用均是由她自行支付,單位會是聯名只因姜沒有工作及收入證明,需依靠陳的名義令銀行批出按揭,事實上陳沒有實際業權;陳不同意,稱「佢(姜麗娜)都無錢供」。
被告一方隨後向陳展示一份臨時買賣合約,並指出合約上的業主姓名只有姜一人的名字及簽署,質疑陳從未擁有或有意圖購買該單位,惟陳解釋,臨時買賣合約毋須所有業主簽署,當天或只是自己未有時間到場簽署,才委託姜簽署。被告方又稱,陳柏鴻一直沒交出1985至1991年間的供款轉帳紀錄,質疑他其實從未有供款。陳只多次回應「我好多個戶口,我唔記得驉v。
陳柏鴻於1976年成為見習騎師,在1986至1987年馬季勝出女皇盃並取得冠軍騎師,1990年掛靴,兩年後成為練馬師,1997年捲入廉署調查而褫奪練馬師牌照後,便退出香港馬壇。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A 115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