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3.20
    星期六

騎警沒收孟晚舟電子設備 辯方指僅為滿足FBI要求
沒按照法律程序搜查並將資料分享

[2021.03.20] 發表
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昨離開住宅,前往卑詩省最高法院。(加新社)
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在數名女性陪同下離開法院。(李安迪攝)
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昨離開卑詩省最高法院。(加新社)

【明報專訊】華為副主席兼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的引渡案,有關「濫用程序」的分支昨日繼續聆訊。孟晚舟的律師指,根據多名騎警的證詞所顯示,警方手上並沒有任何證據指明,孟的電子設備上的確存有她進行詐騙的有關資料,警方單單只是被FBI要求要沒收孟的設備,並且將設備內的資料傳給FBI。這樣的行為表明了只要FBI要求,皇家騎警便會非常樂意地去滿足,即使這可能觸犯了孟的憲章權利。

律師又表示,皇家騎警向FBI(美國聯邦調查局)所提供的孟晚舟的電子設備的序列號(serial numbers),便是通往孟個人信息的開端。雖然設備的序列號本身未能提供任何個人信息,但如電話卡號(SIM)和國際識別碼(IMEI)等資料落到FBI的手中,FBI便能掌握如通話記錄或個人行蹤等的資料。

代表加拿大聯邦司法部的律師昨日沒有作出任何辯論,但他們在遞交給卑詩最高法院的文件上提到,邊境官員在對孟晚舟進行移民審查期間提出的問題,與孟在本地逗留的資格有明確的聯繫。他們補充,沒人能確實指出,邊境官員提出有關的問題是毫無理據或有違職責,而且也沒有證據顯示盤問孟晚舟的官員,會將相關資料分享給邊境服務局以外的部門。

孟方團隊另一律師芬頓(Scott Fenton)則針對皇家騎警處理孟電子設備的方式,指控警方並沒有按照法律程序沒收並搜查孟的電子設備,以及將有關的信息與FBI分享。

孟入境被詢意義為「零」問題

孟晚舟在入境檢查期間,被問到有關華為在伊朗的活動,這問題對一名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官員來說,其意義應為「零」。

皇家騎警沒收孟晚舟電子設備,以及將設備資料與FBI分享的行為是沒有被正式授權,這表示騎警可能嚴重觸犯了孟的私人權利。

孟方律師達克特(Mona Duckett)繼續指控邊境服務官員未有履行職責。她指出,孟於2018年12月,在機場被加拿大邊境服務局高級督察德隆(Sanjit Dhillon)以移民審查的理由盤問,但期間卻被問到有關華為的產品為何沒有在美國出售,以及該公司在伊朗活動的問題。

達克特認為,這個問題對一名審查加拿大入境資格的邊境官員來說,應該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因為這些與孟能否在加拿大境內逗留沒有半點關係,而孟當時更只是在加拿大轉機前往墨西哥,除非這並不是一個普通的搜查行動。

達克特又提出,如果孟當時的確回答了有關這些問題,這將等同於「提供了對她不利的資料」(admission against interest),因為這有可能成為針對孟詐騙指控的有利證據,而這此資料的價值只會對美國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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