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加使館發通知 接種中國疫苗者 赴華簽證有便利
【明報專訊】中國駐加拿大大使館昨日發布《關於對已接種中國生產的新冠肺炎疫苗人員來華提供簽證便利的通知》,內容如下:
為有序恢復中外人員往來,自2021年3月15日起,中國駐加拿大使領館對已接種中國生產的新冠肺炎疫苗(接種中國生產的滅活疫苗並按規定間隔打完兩針,或者接種中國生產的其他類型單針疫苗滿14天),並持疫苗接種證明材料的簽證申請人員提供以下便利:
一、赴華從事各領域必要復工復產活動(如工作、商貿、訪問等)的人員及其家屬,可按疫情前要求準備簽證申請材料。
二、適度擴大因『緊急人道主義需要』赴華人員簽證審發範圍。
適用人群包括:中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籍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赴華事由包括:家庭團聚、贍養、探親、赴華奔喪或探望危重病親屬。
三、持有效APEC商務旅行卡人員,可憑有效APEC商務旅行卡、中國國內邀請單位出具的邀請函申辦商貿類簽證。獲發簽證後,須持有效護照和簽證入境。
符合上述三類情形的簽證申請人,請務必事先與在加拿大的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聯繫(官方網址:www.visaforchina.org)。
須獲簽證中心同意才可遞交申請
簽證申請中心確認同意受理後,再遞交簽證申請材料。若中國駐加使領館頒發簽證,則可憑新簽證赴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