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代收 前會長促交代如何處理積存會費
【明報專訊】中大學生會一直沒有獨立社團註冊,並由校方代收會費,是次校方暫停學生會幹事會的校內職務後,仍未知校方會如何處理累積多年的學生會費,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及前副會長蒙兆達促校方交代如何處理現存在校方附屬戶口的大筆會費。律師莊耀洸則指出,若學生會依然是合法組織,理應可繼續收會費。
莊耀洸認為,根據《香港中文大學條例》,學生會章程須經大學校董會批准,如校方要視幹事會為「違法組織」,亦應經校董會通過。他稱,法例上沒規定校方必須為學生會代收會費,稱若學生會依然是合法組織,當然可收取會費。
律師:倘學生會仍合法
理應可續收會費
職工盟總幹事、中大學生會前外務副會長蒙兆達表示,學生會以校方的附屬戶口收取及儲備會費,校方只是為學生會託管,應交代如何處理現存在戶口的大筆款項,又稱學生會屬會經學生會調撥經費,「之後係咪校方自行撥款?校方係咪可以私自動用戶口蠵?」
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說,學生會及其屬會津貼難「一刀切」劃分,如校方不承認學生會幹事會,未知屬下團體日後如何註冊及申請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