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限食肆增換氣量 不達標須裝空氣消毒機
【明報專訊】政府上周四放寬部分社交距離措施,食肆可重開晚市堂食至10時,但要改善通風。有飲食業界表示,食環署曾提及食肆通風須達每小時6次換氣量,不達標則要加裝淨化空氣設備,並稱有約一個月寬限期給業界準備。
本報昨向食環署查詢有關安排等資料,截稿前未獲回覆。
政府上周提到,會要求食肆安裝更有利通風的裝置,有關要求稍後亦會納入防疫措施清單。餐飲業組織「稻苗學會」會長、連鎖餐廳負責人黃傑龍表示,飲食業界商會本月11日曾與食環署開會,署方要求食肆檢測通風,要達每小時6次換氣量的標準,若不達標,則須加裝紫外線空氣消毒機等設備,每部估計約數千元,安裝數目視乎餐廳面積大小。
黃傑龍稱,目前普通食肆牌照下,依照工程單位換算,已要求食肆的通風量達每小時4至5次換氣,一般工程通常會「做大齱v,相信普遍食肆都會符合每小時6次換氣量;加上法例已要求火鍋店及燒肉店分別需達每小時15次及20次換氣量,相信這兩類食肆已可達標。但他指出,若有食肆換氣量不達標而要做通風工程改裝,則須向屋宇署入則,需時約一至兩年,相信食肆或會選擇加裝淨化空氣設備。他亦引述食環署稱會給業界約一個月寬限期。
黃家和:大部分食肆需動工改裝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稱,硬性規定通風須達每小時6次換氣量,是漠視中小食肆難處,認為食環署應容許食肆透過加裝抽氣扇等設備做到要求,否則相信大部分食肆都要動工改裝,對營運構成嚴重不便。
(疫情第四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