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問是否已購電槍鄧炳強:研不同低殺傷武器
【明報專訊】警務處長鄧炳強昨先後到新界南水警基地及長洲警署視察,其間被問到警方是否已購入電槍時,他稱「正研究很多不同的低殺傷力武器」,近期則已推出催淚水槍及胡椒球彈手槍,目的是有更多低武力的選項。但有民權組織憂慮,警員已有多種非致命武器,若再配備電槍,或會優先考慮用「非常接近致命武力」的電槍,較易造成警員使用過度武力的問題。
去年初立法會曾討論警隊擬購入電槍等電擊武器,當時保安局長李家超未有否認,而早前《蘋果日報》報道,警隊行動處長郭蔭庸在警隊會議表示已購入電槍,並研究是否引入使用。鄧炳強昨未正面回應警隊是否已購入電槍,只稱警方正研究很多不同低殺傷力武器,目的是提供多一個選項,以較低武力達到目的。
民權觀察:警武器選項已相當多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說目前見不到警方引入電槍的需要,他解釋,警員現時較少使用實彈槍而造成人身傷亡,毋須用電槍「降低武力」,而且警員都配備實彈槍,並有胡椒噴霧、警棍、橡膠子彈等非致命武器,選項已相當多,加上近來警員以小隊行動,數名警員亦足以徒手制服目標。
王浩賢擔心,若引入電槍為低殺傷力武器,警方需運用武力時,會傾向先用電槍,作為最快捷有效的武力,因此較易造成使用過度武力的問題。他認為警方須交代引入電槍的原因、用途、對人體的傷害等,並諮詢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