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教練涉騙款358萬 七旬婦認出被告
【明報專訊】前健身教練涉於去年至今年初期間,以收取手續費協助退會為由,騙取72歲女學員超過350萬元財產,包括現金及名表,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法取得財產罪,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須還押懲教署看管至3月31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索取被告銀行紀錄等。
被告陳展熙(27歲)報稱無業,被控於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1月11日在九龍灣淘大商場3期2樓舒適堡,以欺騙手段不誠實地取得馮寶蓮共約358萬元財產,即現金港幣264萬,及4隻總值約94萬元的手表。控方稱,案件早前押後待警方做認人手續,警方現已完成程序,事主認出了被告。
據了解,現年72歲的事主,2012年時在涉案健身中心,以200萬元購買了一個有限期至2027年的會籍。被告在去年10月開始擔任事主的健身教練,不久後事主欲退會,被告表示可協助,但其間多次以收取手續費為由騙去事主的財產,包括向她要求收取一筆約200萬的現金,及購買數隻共90多萬元的名表等。事主後來感到事有蹺蹊,報警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KTCC 16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