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買樓 情婦逾百 賴小民伏法
貪18億 近十年首名被處死貪官
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前黨委書記兼董事長賴小民,因受賄罪、貪污罪和重婚罪,今年1月5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周五(29日)上午依照法定程序對賴小民執行死刑。從判刑到執行,歷時僅短短24天,賴小民成為近十年來首位被處死貪官。
過去中國因貪污被判處死刑的案例,多會緩刑兩年,之後改判無期徒刑,賴小民的情況可謂相當少見。
法院經覆核確認,賴小民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以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牟取不正當利益,索取、非法收受財物共計17.88億餘元(人民幣,下同),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共2,513萬餘元;同時,賴小民有配偶而長期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最高法又指,賴小民的行為構成受賄罪、貪污罪和重婚罪,應數罪併罰;且受賄數額巨大,犯罪情節嚴重,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賴雖有重大立功表現,但綜合其所犯受賄罪的事實、性質等均不足以從寬處罰。本案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核准天津市高院一審對賴判處死刑的刑事裁定。
賴小民死刑執行完畢後,中央電視台新聞app(應用程式)刊登了此案審判長的訪談稿。
這名法官表示,辦案機關已查封扣押17億餘元贓款贓物。判決生效後,法院將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對涉案財物進行處理,上繳國庫或者發還相關單位;不足部分,將繼續追繳。
賴小民是在2018年4月被查落馬,他被控受賄、貪污、重婚一案,去年8月11日在天津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今年1月5日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賴小民案以受賄金額之多、牽涉之廣受到矚目。財新網曾報道稱,賴小民有「3個100」:100多套房、100多個關係人、100多個情婦。
央視先前也曾披露,辦案人員在賴小民的幾處房產裏,搜出2.7億元的現金,總重超過3公噸,打破貪官被搜出現金紀錄。
值得一提的是,中國的刑事訴訟法規定,死刑必須最高法院核准,但並沒有規定核准期限,僅規定接到最高法院執行死刑的命令後,下級法院應當在七日內執行。
事實上,自十八大以來,賴小民是第一位因貪腐被執行死刑的官員。
在2019年,山西省呂梁市前副市長張中生二審被山西高級法院維持死刑判決,他雖然是內地8年來第一位被判死刑的貪官,但至今仍未獲最高法院核准。(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