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君雅被中止合約 梁家榮稱不知情
【明報專訊】就港台記者利君雅(圖)被中止公務員合約,港台工會聯同利君雅昨午與廣播處長梁家榮會面,工會引述梁家榮會上表示,他對利君雅被中止公務員合約及再簽120天的新短期合約條款,以及利君雅約滿酬金被扣起的事件不知情,承諾會跟進,工會冀梁家榮今日內交代結果。港台表示,廣播處長承諾盡快回覆,會於一兩天內再與同事見面。
梁承諾跟進 工會促今回覆結果
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主席趙善恩昨陪同利君雅,與廣播處長梁家榮以及助理廣播處長(電視及機構業務)區麗雅會面,負責調查利君雅的副廣播處長馮建業則不在場。趙善恩會後引述梁家榮表示,他對利君雅被中止3年公務員合約,再被提出另一份120天的新合約不知情,亦不知悉利君雅的約滿酬金被扣起。梁家榮會上承諾會代利君雅跟進事件,利君雅須於本周四(28日)前回覆是否接受留任合約,工會稱她現時未有決定,而工會對處長跟進事件抱觀望態度,促請梁家榮今日回覆跟進結果。
港台回覆查詢表示,廣播處長承諾盡快就近日相關發展的程序、進度與依據回覆同事,冀一兩天內再與同事見面。商經局及公務員事務局均表示,港台作為政府部門會按既定機制和程序處理聘任安排,不評論個別個案。
對於港台能否中止經公務員招聘、任職3年人員的合約後,再以新合約條款繼續聘用120天,以及能否在員工完成120天新合約後再恢復公務員合約,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本報查詢表示,按公務員新合約條款受聘的公務員,由政府酌情決定其合約任期屆滿後是否續聘。
《蘋果日報》昨引述消息報道,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設立的檢討港台管治及管理的專責小組擬收緊機制,要求港台定期將觀眾投訴記錄在員工的個人檔案,以供員工評核時作參考。
港台表示,對商經局檢討香港電台的工作沒資料提供;商經局則表示,按去年7月政府公布,專責小組檢討工作預計約6個月完成,小組會向商經局提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