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限期汰換大陸品牌手機 台教師質疑校方製造矛盾
【明報專訊】台灣的行政院要求全台公務機關,淘汰大陸品牌電子通訊產品,以保障資訊安全。官方文件指相關要求僅針對公務用通訊產品,但有中學教師表示,校方在盤點教職工使用的手機品牌時,不分公私用途,連他們的私人用手機的品牌,也要填表登記,引起教師不滿,批評做法是故意搞標籤、搞分化,製造矛盾。
行政院去年12月發函各級公務機關,要求今年底前,淘汰所使用或已採購的大陸廠品牌通訊產品,包括電腦軟件、硬件和相關服務,另也要擴大盤點範圍至全個機關,包括分包廠房,只要是大陸廠牌,無論其原產地於台灣、大陸地區或第三地區,都要申報。從發給教育部的公函顯示,上述原則僅針對公務用通訊產品;至於個人通訊設備,僅被要求不得用以處理公務,不得與公務環境介接,即進行連接或數據傳輸,並無提及需要登記申報。
不過,有學校卻未對公用、私用電子通訊產品作出區別。近日有中學老師向台媒抱怨,曾在校務會議中遭校方調查個人使用的手機品牌,須填表登記,校方更表示表示希望他們逐步淘汰並更換大陸品牌手機,引起他們的反感,有些教師剛剛換上新手機,卻被貼上「用大陸貨」的標籤,心感不悅。
教育部周四(21日)回應事件,未明言學校調查教師個人手機品牌的行為是否恰當,僅重申依規定公務通訊設備不得使用大陸品牌、已使用的則應限期更換,至於私人手機因不能處理公事,尤其大陸品牌更禁止與公務環境介接。教育產業總工會周五(22日)發新聞稿,建議行政院為教務人員提供公務用的手機,同時明確規範各單位使用的規格、品牌,如此既可避免學校誤購不合規定的產品,也可解決部分學校財政預算不足以更換設備的問題。再者,政府若不提供公務手機,教務人員應可拒絕任何利用手機傳遞的業務或任務,避免違反行政院相關規定。該會理事長侯俊良表示,政府、學校在盤點過程中,應要讓現場老師感受到「被尊重」。
事件亦引起台灣網民熱烈討論,有人批評,政府開放大陸品牌通訊產品入台銷售,卻稱有資安憂慮禁止使用,做法相當矛盾。有人怒斥,「使用大陸手機的老師要被記名,這是在製造分化」,有人建議,若不配發公務手機,可提供補貼讓其自行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