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憂染疫申放寬保釋 控方舉例力指屢違衛生令
【明報專訊】在溫哥華等候引渡聆訊的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要求放寬現行保釋條件,讓她可以在晚上11時至翌日清晨6時以外的非宵禁時間,在沒有保安員監控下外出活動。其所持理由是,在保安員監控下,易令她感染新冠肺炎病毒,法庭為此昨日展開聆訊。
孟晚舟丈夫劉曉棕在呈交給法庭的宣誓書上說,三名保安每次都與孟同乘一車作監控,但三名保安經常更換,這令原本就患有甲狀腺癌和高血壓的孟晚舟,增加了感染新冠病毒的風險。
孟晚舟目前的保釋條件包括,自費僱用保安公司24小時監控自己、遵守宵禁(晚11時至次日早6時)等。
劉﹕去年10月回溫與妻團聚
劉曉棕的宣誓書說,在疫情爆發前,他每隔兩、三個月就會從常居地香港到溫哥華看望妻子。但疫情後這變得困難,他沒有加拿大「綠卡」,於是向加拿大的移民、難民及公民部申請入境禁令的豁免,最終得以於去年10月回溫與妻子團聚。
他們夫婦的兩個孩子亦於去年12月5日飛抵溫哥華。劉曉棕說,他原本想讓12歲的女兒入讀溫哥華一間私立學校,但沒有成功。
劉補充,由於保安人員的在場監控,除增加孟晚舟感染病毒風險外,全家也很難共度時光。當一家人去超市、商場、咖啡店、遊樂場等地方,一對兒女會因為害怕保安在旁而被公眾認出。
針對劉的宣誓書內容,控方盤問劉曉棕,指他與孟晚舟在疫期活動時,屢次違反衛生令,與劉曉棕所稱,因擔憂妻子染疫而望減少隨身保安的說法相互矛盾。
控方律師卡斯利問劉:你從香港來,有擔心把病毒傳染給妻子嗎?
劉:孩子當時在香港居家網課,我也沒有出門,在旅程中包括睡覺時間,一直配戴口罩,全程除喝水外未進食,亦無徵狀,我認為我很好地保護了自己。而且當時我問妻子是否要去旅館隔離,妻子希望我們一起隔離。
卡斯利:卑詩衛生指引要求入境旅客必須進行14日隔離,無論他們是否自認為保護了自己,隔離令不豁免戴口罩人士。而且你在溫哥華有其他房產,為什麼沒有去那隔離?
劉:因為那個物業租給了其他人。
卡斯利:你們的孩子在去年12月11日也從香港來了溫哥華,不擔憂他們會帶病毒嗎?
劉:孩子有自己的房間,他們待在二樓房內,我們提供食物,一開始就是這樣操作的。但後來考慮到我去了機場接機,應該與孩子們共同隔離。
卡斯利:宣誓書中提到,孟晚舟有醫療狀況,你有醫療訓練背景嗎?
劉:沒有。
卡斯利:你沒有專業背景判斷妻子是否存在更高的感染風險?
劉:沒有。
卡斯利進一步圍繞衛生令猛攻,問及去年聖誕節的一次華為集體聚餐。紀錄顯示,2020年12月25日,孟晚舟全家及孟的10人工作組成員,一同前往列治文一家餐廳用膳。
卡斯利問到落座細節,劉曉棕表示,14人都遵守了餐廳的衛生指令,每桌不超過6人,而且除吃飯外,往廁所時亦戴上口罩。雖然有隔桌交談,但大家都在自己的座位上用餐。
劉曉棕透露,餐廳為孟晚舟一行提供包場服務,當時除孟晚舟一眾及獅門保安團隊外,店內沒有其他客人。
卡斯利繼而提及孟晚舟夫婦在溫哥華一處住所參加的華為聚會,當時除他夫婦外,還有5名華為員工。劉承認,除了自己和妻子外,其他人不是一個家庭生活圈子成員,不住在一起。
劉曉棕稍後向辯方律師解釋,孟的工作組成員在本地沒有家人,在參與聖誕節聚餐的10個人中,有7人已注射了疫苗。
另外,工作組成員只跟孟晚舟工作,沒有與其他人接觸。而那些從中國回溫哥華的員工,均有隔離14日。工作組成員在疫前居住在本地旅館,疫中或租住了公寓,或兩、三人合租獨立屋,居家辦公。
在解釋家庭隔離計劃時,劉曉棕表示,去機場接孩子時,沒有與他們有身體接觸,只是取行李、載他們回家,把他們隔離在二樓房內。
但保安抱怨劉本人去過機場接機,而且就算隔離在二樓,也會經過一樓共用空間,理應一起隔離。隨後,孟晚舟決定夫妻與孩子共同隔離。
劉表示,一共有4次曾離家外食。其中,一次前往溫哥華咖啡館,3次前往列治文的同一家餐館。咖啡館店主同樣為孟一行包場,眾人分開落座。
卑詩首席衛生官亨利(Bonnie Henry)去年11月頒下禁聚令,至今年2月5日前,禁止菲沙、溫哥華沿岸兩大衛生區居民與「核心社交圈」外的人進行社交聚會。「核心社交圈」包括居於同一住宅內的「同室共戶」(immediate household)成員,即直系親屬或同住室友。於去年3月生效的加拿大《隔離法》規定,如果無法與同一個居住空間內的其他人分開,則應避免在家中隔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