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勾結外國 還押至4月 控方詳列黎智英國安法前後言論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警方首次引用「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加控,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黎須繼續還押至明年4月16日再訊。據了解,控方指控書詳列黎智英於《港區國安法》生效前,被指不斷要求外國抵制香港及中國政府的行徑,包括與多名美國政要會面、其Twitter帳戶追隨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和台灣總統蔡英文等(見另稿)。在法例生效後,甚至黎於8月被捕後,他在Twitter共於22日內發表多篇文章,包括轉貼蓬佩奧恭賀香港民主派初選成功的帖文,又在《蘋果日報》撰文4篇及用英語六度作網上直播,發表涉違反國安法言論。至他上周被還押,無法接受其他訪問,其Twitter帳戶始停止更新。
控罪指黎7月後請求外國制裁中港
控罪指稱,被告黎智英(73歲)於今年7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在香港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案件由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督察盧文輝負責。
辯方稱指控詳細 申只押後一個月被拒
代表控方的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調查過千條Twitter信息、黎智英多條訪問片段,以及其過往海外探訪和活動。辯方資深大律師鄧樂勤指出,警方早於今年8月以國安法拘捕黎,目前已具備詳細指控,要求案件押後一個月再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最終批准控方的申請,同時拒絕黎的保釋申請。
黎智英原定本周二(15日)向高等法院就其欺詐罪申請保釋。據悉,黎的法律團隊將要求押後處理有關申請,以待他們就兩宗案件一併申請保釋。
指控帖文標記蓬佩奧致謝
黎促全球就中國打壓自由發聲
據了解,控方對黎智英自今年7月至12月的指控,包括他在Twitter共22日內發表多篇違反國安法的文章,除了7月15日轉貼蓬佩奧恭賀香港民主派初選成功的帖文,黎更在帖文標記(tag)蓬佩奧,向對方致謝,稱全球比以往更需就中國打壓自由的行為發聲和採取行動,以及8月30日發文要求美國拯救12名被內地還押的港人,指他們是「政治犯」等。
控方指控另一重點是黎智英今年7月1日(國安法生效第二日)後,在《蘋果日報》繼續發表的4篇署名評論文章,包括7月5日在文章中轉述王丹指「一日國安法通過,中共便會立即拘捕我(黎)和黃之鋒押上大陸受審」,又在7月19日撰文稱「國安法掀起國際政府的反彈前所未有,最後國際對中國的制裁會比當年六四更有過之而無不及」等。
《蘋果》撰評論提國安法掀反彈
曾直播促西方警惕「毛澤東第二」
另外,自7月30日起,黎智英多次透過《蘋果日報》網站以英語網上直播,《南華日報》前總編輯Mark Clifford、美國前外交官薄瑞光、以色列前副總理夏蘭斯基等曾參與直播。控方指稱,於黎被捕前的12月1日直播中,黎形容國家主席習近平比毛澤東的權力更大,西方國家應警惕這名「毛澤東第二」。同日黎接受美國霍士新聞訪問,要求美國候任總統拜登團隊將人權問題,尤其新疆人權問題,作為與中國談判的先決條件。
在相關犯案時間,美國先後通過《香港避風港法案》、《香港自治法案》和《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案》,並撤銷3項雙邊協議,以及落實多項制裁中港官員的措施。
【案件編號:WKCC4341/20】
明報記者
(港區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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