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建局:海外高層次人才
買樓不受限購政策影響
【明報專訊】中國官媒報道,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及住建局近日表示,市內所有經人力資源部門認定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在當地購買商品房時,可不受市房地產限購政策影響,毋須向當局提供在該市繳納社保或個人稅項證明。
根據《深圳市海外高層次海外留學人才認定辦法》的人才概述,海外高層次人才是指企業技術與創新創業、科研學術與教育壎矷B文化藝術與體育三個領域的國(境)外高級專家和留學回國人員。其中,國(境)外高級專家分為A、B兩類,留學回國人員分為A、B、C三類。A類人才對應《深圳市高層次專業人才認定辦法(試行)》中的國家級領軍人才、B類人才對應地方級領軍人才、C類人才則為後備級人才。
據介紹,A類人才包括諾貝爾獎、圖靈獎和邵逸夫獎等國際獎項的獲得者、中國以及其他國家之工程院院士、中組部「千人計劃」創新團隊項目中的團隊領導人等;B類人才包括在5年內,擔任過國際高水平科技期刊總編輯的學者、國際著名學術組織的高級成員、境外世界知名大學教授、副教授等;C類人才包括境外知名大學的助理教授、廣東省創新科研團隊的核心成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