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報告:警員滋擾追求報案女子 檢視2209投訴 78項屬實逾半經質詢後修正
【明報專訊】監警會最新年報顯示,2019/20年度檢視2209項投訴警察指控中,78項獲證明屬實或有若干可靠證據支持屬實,當中40項經監警會質詢前被歸類為無法證實等類別。其中一宗證實,一名警員利用女報案人留下的電話號碼,多次致電及發短訊,事主感滋擾投訴。他事後承認想追求事主,投訴警察課認為他違反《警察通例》,濫用投訴人個人資料,須紀律覆檢。
須匯報投訴1478宗 跌2.8%
監警會2019/20年度接投訴警察課1478宗「須匯報投訴」的調查報告,按年跌2.8%。監警會通過1293宗須匯報投訴調查結果,包括55宗覆檢,按年跌15.3%。除覆檢個案,2209項指控主要涉疏忽職守、行為不當或態度欠佳或粗言穢語、毆打。
78項指控獲證明屬實或有若干可靠證據支持證明屬實,當中40項投訴警察課調查後原分類為無法追查或無法證實等類別,監警會提出質詢後,投訴警察課跟進才改為獲「證明屬實」或「有若干可靠證據支持屬實」(見表)。警方稱,兩層投訴制度有效運作,確保每宗個案得到公平公正處理。
80警員接受跟進 兩人紀律覆核
80名警員須接受警方跟進,兩人須紀律覆檢,其餘被訓諭或警告。一名須紀律覆檢的警員多次用不同電話致電及發短信予女報案人。女事主因報稱受妹妹襲擊報警,其後收到電話,其中一通來電的男子報稱是當日處理報案警員之一,可協助她處理家事。她發現WhatsApp帳號顯示該警員名字或外貌。
數日後女事主回家,保安員遞上字條,稱有警員致電保安室,留下姓氏及電話號碼並要求她回電。女事主感遭滋擾,投訴該警員濫用其個人資料聯絡並試圖追求她。其後她收到不明電話發出的追債信息。
投訴警察課發現被投訴警員當時留下的姓氏,屬另一與其處理女事主報案的同僚。該警員承認為追求事主,致電並發信息給她,也曾致電保安室,但否認用同僚姓氏或向事主發追債信息。投訴警察課認0為他違反《警察通例》,濫用投訴人個人資料展開追求,行為不當指控獲證明屬實。
監警會要求再調查,投訴警察課確認該警員曾致電保安室。監警會認為有證據證明他假扮同僚,試圖通過保安員聯絡事主,要求增加一項「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