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德權:無議程禁公僕擁外籍 社會可討論
【明報專訊】公務員事務局長聶德權表示,安排現職公務員宣誓及簽署聲明已到最後階段,目前待釐清一些法律問題後落實,包括拒簽對聘用條件的影響等,而政府現時議程上無修訂公務員可擁有外國國籍的規定,但會考慮社會意見,看是否需要調整。有公務員工會指出,宣誓有法律依據,違反須負刑責,但政府一直無明確指引,「每個人都有可能踩界,日後你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聶德權昨出席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被問到公務員宣誓效忠後,日後會否修訂為不可同時持有外國居留權或護照,他稱《基本法》無要求公務員放棄外國國籍,而現時部分公務員有外國居留權或使用外國護照,是過往香港歷史發展情G,社會一直發展,做法是否需要調整和改變,現時沒有這個議程,但社會可以討論。
稱抗拒政府即有問題 認無清晰界線
聶德權表示,公務員亦是普通市民,享有《基本法》及香港法律保障下的言論和集會自由,但表達意見有很多方式,若公務員的言行並非針對政策,而是對整個政府表達抗拒敵視,就會令人認為其身分有衝突和矛盾,但承認現實世界不會有清晰界線。他舉例,身為父母的公務員對教育政策有意見,表達是很正常,但要謹慎。
至於與相關政策屬不同部門的公務員參與集會,聶德權稱要視乎集會目的及針對議題,若有人打茪蔑員旗號反對政府政策及措施,就會有衝突。被問到公務員在社交媒體發表反對意見有無問題,聶稱公務員私下發表意見,亦可能會被公開,令人質疑是否反對政府。聶另透露2020至21年度已有12名政務主任辭職,人數較去年多,至於退休政務官就有14人。
指仍無指引 工會憂日後「欲加之罪」
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表示,以往有居英權的公務員漸漸退休,日後若希望公務員對香港有承擔、無異心,可討論要求公務員不可擁有外國國籍,確保公務員是全心全意為香港。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則認為,此舉降低年輕人加入政府意欲,令政府難吸引人才。
梁籌庭又稱,宣誓聲明有法律依據,違反須負刑責,但政府一直無明確指引,「每個人都有機會踩界,日後你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變相公務員言論、集會自由被收窄。他亦擔心工會組織遊行反對凍薪,亦被視為公然反對政府決定,隨時被指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