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馳稱為友誼贈千萬 于文鳳︰我唔係乞丐
【明報專訊】影星周星馳遭前女友于文鳳入稟追討逾7000萬元投資佣金一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周星馳一方指出,周從沒說給于佣金,只說過若她有需要可借錢給她,而周為答謝于多年來的支持和友誼,已餽贈了她1000萬元。于文鳳稱周的說話令她感到厭惡,「我唔係無錢,我唔係乞丐要乞佢蠵」,又否認是為向新男友展示已斬斷跟周的關係才興訟。
周方質疑于因新男友興訟
周星馳一方指出,兩人2009年起已時常吵架,提過幾次分手,當周星馳看到于文鳳與創興銀行家族後人廖堯成一同外出的報道後,兩人的關係正式告終,惟于強調在報道前已與周果斷分手。
代表周的大狀又質疑,于文鳳為向新男友展示她和周再無關係才興訟,但于否認指控。
周方稱于暫住擅自換鎖
于:周母曾入屋猁
周星馳一方又稱,于文鳳2011年翻新寓所,周便讓她和其母搬入「天比高」12號屋暫住,但有次周的胞姊來到12號屋,發現于擅自換鎖,屋內有人自稱三合會成員,最終報警。于表示他們可能是保安,她不知道報警詳情。
于文鳳又憶述,周星馳的母親曾獨自走入屋內,疰a她的東西,她形容這些經驗很不愉快。
于稱周屢就佣金改口
于文鳳稱,周星馳不斷就佣金事宜改口,最初說「未賣點畀你?」,其後他改口稱「若我們的關係仍然友好就會給你」,然後又否認自己有法律責任付錢。于強調,周與她的協議具法律效力。
周星馳一方指出,周是名人,他不想私人生活暴露於人前,直指于是想透過公開審訊向周施壓令他還錢。
于否認,重申她是取回自己應得,「若非有理有據,我都唔想置身目前景G」。聆訊今續,被告人周星馳預計會於明天(25日)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HCA1584/12、124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