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爭產案張國煒獲判繼承遺產
大房三子張國政不服上訴
【明報專訊】台灣長榮集團已故總裁張榮發在2016年去世後,遺囑指定四子張國煒接任總裁及繼承遺產;但張榮發三子張國政提出遺囑無效訴訟,致長榮家族陷入爭產風波。
台北地方法院今年初判決遺囑有效、張國煒勝訴後,張國政不服提出上訴;案件周四(29日)在高等法院開庭審理,但因涉及家事處理程序,法官諭知不開放旁聽。
張國政在2017年提告,他主張父親製作遺囑時,無法表達自我意思、遺囑不是由當事人親自簽名、未有兩名以上見證人等原因下,不具法律效力。惟台北地院家事法庭在今年3月判決,指經調查局鑑定後,認定遺囑上的筆[為張榮發親自簽署,且文件上亦有公證人在場,故認定遺囑有效,判張國政敗訴,案件仍可上訴。
據台媒報道,張國煒在2016年自行宣布及依照父親遺囑,接任長榮總裁兼長榮航空董事長,但因與大房兄長之間的遺產爭議而出現變化,同年2月及3月分別被解除上述職務。惟他事後籌資創辦星宇航空,至2018年5月成立,今年1月首飛。據台媒預計,若張榮發遺產由張國煒繼承,估計後者可獲140億元新台幣(約36.4億港元)遺產。
繼張國煒離開長榮集團後,長榮亦爆發經營權之爭。張榮發基金會董事長鍾德美日前向法院提出聲請,推薦包括教育界、文教界在內的7名公益人士,擔任基金會臨時董事,並於本月7日獲台北地院全數裁准。有外界分析,由於鍾是長榮長子張國華的老臣,因此裁定形同張國華將實質掌控長榮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