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減拘押期 趙利將囚兩年餘
誤殺苑剛再分屍 判監10年半
【明報專訊】2015年西溫華裔富商苑剛(Gang Yuan,音譯)碎屍案,被告趙利(Li Zhao,音譯)的判刑結果昨日出爐。卑詩最高法院法官判處趙利「誤殺」罪7年,「辱屍」罪3年半,兩項罪名刑期合共10年半。由於趙利在等候判刑期間,已經服刑超過5年,已關押日期可算作8年有多,所以剩下的刑期不足2年半。
昨日趙利穿紅色囚衣,以視像方式出庭。他的律師指出,法官判決非常公正,趙利在得知判決後,對於審訊終於完結,則感到非常高興(very pleased)。
現年60歲的趙利,2015年與其妻子的42歲表弟兼生意合作伙伴苑剛發生爭執,將苑槍殺並將其屍體斬成過百件,趙利被控二級謀殺及對屍體不敬罪,並於本年1月被改判為誤殺及對屍體不敬兩項罪名成立。
檢控官Adrienne Lee於上月提出就誤殺罪判刑8到10年,而「辱屍罪」判4年,即判處服刑12到14年;但辯方代表律師唐納森(Ian Donaldson)則認為,兩罪名的判刑應該是5年和3年,合共8年,這代表判決一出,趙利就能被釋放。
但本案的主審法官舒爾特斯(Terence Schultes)昨日卻宣布,判處趙利為上述兩項罪名,連貫性地(consecutive)服刑7年和3年半,合共10年半。
舒爾特斯分析案情,指出根據趙利提出的資料,他雖然對苑剛擁有多個伴侶不抱有好感,但二人的關係也不至於敵對;趙利在案發前,更是正與苑剛在他們位於溫西的大宅,分享他在狩獵時研發的槍架。但苑剛其後在上方的對話中提及,如果趙利將唯一的女兒許配給他,他會把自己產業的一部分給趙利。
這讓趙利非常憤怒,並指出這是亂倫,但苑剛進一步提出趙利的妻子,即苑的表姐與他並沒有血緣關係,所以不算是亂倫。趙利因意識到苑不是在開玩笑,雙方起了爭執。鑑於趙利的體型沒有苑剛大,體能也不比苑好,所以趙拿起了身旁的錘子,苑對此行為表示憤怒,並稱要踢死趙。
趙用錘子打向苑的腿部,而苑則嘗試拿起離他們不遠的獵槍。趙出於恐懼用錘子擊向苑的頭部,打碎了苑的頭骨。其後苑搶過錘子,並試圖追擊趙,但趙躲過苑的攻擊,苑則失去平衡倒地。
趙回屋拿起獵槍指向苑,警告他不許動,但苑卻將手上的錘子投向趙。錘子雖然沒有擊中趙,但驅使他開了第一槍,並因苑仍然凝視他而開了第二槍。趙其後以他一貫肢解獵物的方式,將苑分屍成108塊。
法官舒爾特斯雖然同意趙利誤殺苑剛是出於恐懼,卻表示正他在與苑剛爭執時拿起錘子,苑才可能有「踢死」趙的想法,導致矛盾升級;而趙利用獵槍威嚇倒地的苑剛,也是其中一個最高風險的選擇,加上趙其後將遺體分成108件的行為,更是抹去苑的遺體作為完全個體的尊嚴。
但舒爾特斯也指出,趙對自己的行為有表現出悔意,在拘捕過程中也非常配合。他補充,趙過往沒有刑事案底,更表示,雖然趙的父母因在文化大革命的年代違反規矩而變得十分貧窮,二人甚至在他十歲時已經離世,但他卻在一直作為一個良好市民貢獻社會,更在途中結交了很多好友,亦有因為今次案件而去信證明他的良好品格。
所以舒爾特斯最終判處趙利合共服刑10年半,比辯方提出的刑期多了2年半,但也比控方提出的少。趙利至今已經服刑1,981日,即超過5年,而根據服刑規矩,已關押日期可乘以1.5倍,即算成8年有多,所以他只需再服刑2年4個月零7日便可出獄。唐納森在審判完結後表示,法官的判決非常公正。
以視頻出庭的趙利蓄非常短的頭髮,聆訊期間有普通話翻譯在場,但由於法官在宣讀判詞的聲音掩蓋了翻譯的聲音,加上法官的麥克風有雜音,所以趙利無法完全理解聆訊上半部分的內容。他在聆訊的中途休息時有禮貌地對法庭提出這個問題,而法庭也作出了應對的措施,解決了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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