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盼月內赴台 潘母質疑「狼來了」
【明報專訊】涉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的疑犯陳同佳,昨透過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發放錄音,再次向潘曉穎父母道歉,稱前往台灣的想法一直無變,管稱陳期望10月內成行。潘曉穎母親向傳媒表示,單靠錄音不相信陳會投案,「狼來了,他說了幾十次」,並稱若台灣日後審訊案件,她會親身到台灣作證。保安局回應若涉案人願赴台自首而獲台方同意,港府會提供協助;台灣陸委會重申關鍵在陳投案意願及港府責任感。對於港、台當局有否互相「推波」,有議員認為重點是陳能赴台及港府會否向台灣提供陳涉案的相關證據(見另稿)。
錄音稱想法無變 潘母促定日期
協助陳同佳的管浩鳴昨晨發放陳同佳的23秒錄音聲帶,錄音中陳向潘曉穎父母再次道歉,「我返台灣的想法一直沒有改變過,我會請律師安排返台灣自首的事情,請你們放心」。管稱陳多謝潘母願為他求情,給他改過的機會,並已通知台灣代表律師聯絡相關部分處理回台自首安排,期望10月內成行。
潘曉穎的前老師則傳達潘母的兩大質疑,第一是不知錄音者是否陳同佳本人,亦不知何時錄音,盼陳以錄像聲明作實;第二是質疑陳同佳是否一拖再拖,促陳表明出發日期,潘母願安排專車接陳往機場並為其購買赴台的單程機票,又稱陳不需再與律師商討。
潘母接受無綫新聞訪問時質疑陳同佳一直未赴台,「他現在自己都不站出來,那你們相不相信他?最重要我不知道他是否真的自願錄這段錄音,我們都不清楚,一定要走出來,對所有人說他自己何時、何月、何日會去台灣投案」。她又稱不知道陳赴台後會否真誠認罪,對於是否願提供專車、機票甚至替陳求情,潘母稱「他連做也做得不好,又怎樣叫別人幫他做事?」
保安局:政府會提供可行協助
保安局發言人回覆,香港沒有法律與台方進行逃犯移交及刑事司法協助,涉案人在港就「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清洗黑錢」)的服刑已完畢,現時是自由人,特區政府無權續押或對他施加強制措施,若涉案人願意赴台自首及接受審訊,而獲台方同意,政府會提供可行協助。
陸委會:關鍵在陳投案意願
陸委會重申,刑事警察局跟港方警務處已就陳同佳案建立一個單一的聯繫「窗口」,如果陳赴台,隨時可透過窗口聯絡,相關事宜已準備就緒,一切依法辦理,另再次重申案件關鍵在於陳的真實投案意願,以及港府的責任感。台灣的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稱,疑犯抵台後會由航警局在機場協助檢疫人員作入境檢疫登錄程序,並入收容所檢疫14天。
對於陳同佳仍會住安全屋多久、警方會否與台灣當局聯繫或派員護送陳登機,警方回應稱不評論個別案件,並謂根據香港法例第564章《證人保護條例》,執法機關可按案情需要將人身安全或福祉受到威脅的涉案者納入「保護證人計劃」,提供保護及其他協助;警方會因應案件背景或相關者所受潛在威脅,按風險程度提供不同保護,為確保行動保安及機密,相關安排不會公開。
明報記者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